5月1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徐素平获聘珠海市各流域片区“法治副河长”。这是珠海在全省首创设立法治副河长一职。
珠江口西岸有一条流经珠海和澳门的水道,珠海段名“前山河”,澳门段名“濠江”,是两地共同的“母亲河”。为进一步加强珠海市流域治理司法保护工作,珠海中院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发挥府院全面联动机制,在全省首创推动聘任法院领导担任法治副河长。
根据工作职责,法治副河长履行参与依法治理、预防打击违法犯罪、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职责,提升政府和法院联动协同配合力度,推动建立和完善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减少各流域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事件的发生,保护环境权益,传播和增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守住水环境安全底线。
“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们希望在司法保护环境资源方面做更多的工作。法治副河长是我们今年年初主动提出来的,政府部门一听就说是个非常好的事儿,认为这能够加强政府和法院在环境治理方面的联动。”徐素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很珍惜这个荣誉,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院领导,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有了这样一个职务,会有更多参与这个环境治理平台的机会,共同做好依法治水工作。”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