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凝聚法治合力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法检合力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情况并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建立“3+N”工作机制
现实生活中,一些行政争议因为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等原因,长期难以化解,形成程序空转、“案结事不了”,损害群众利益和法治公信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这一现象,近年来,“两高”对合力推动化解行政争议高度重视,强化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衔接,汇聚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合力,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治权威和公信力,完善机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两高”会同司法部牵头建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3+N”工作机制,机制成员单位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八部委;“两高”和司法部联合印发了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等5个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座谈会纪要,举办两届“3+N”工作机制研讨班;今年7月,11个单位共同签署协作备忘录。
“两高”和司法部作为“3”个基础工作单位,有关部委作为协同参与的若干单位,着眼于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通过共同开展调研座谈、示范庭审、发布会议纪要、遴选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推进相关行政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各条线标准的协调与统一,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最高检检委会委员、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介绍说,2019年以来,在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全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方式,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5万余件,其中争议十年以上的3400余件,有力解决人民群众的一批急难愁盼问题。
合力保障群众权益
作为完善法检协同机制、凝聚化解行政争议合力有益探索的具体体现,本次新闻发布会发布的6件典型案例体现出法检合力化解、法治化化解、实质性化解等特点。
6件案例均由检察机关提出监督意见,法院收到检察监督意见后,法检采取共同走访调查、与行政机关召开联合会议等方式,合力解决当事人实质性诉求。在邬某诉浙江省某县某街道办事处拆迁管理行政强制案中,邬某因房屋被强制拆除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后,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联动,多次走访属地政府和邬某暂住地,共同约谈街道办主要负责人,督促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安排邬某夫妇入住村居养老院,邬某领取提存多年的补助款,解决了两位老人“老无所居”的问题。
6件案例所涉行政争议的化解不是是非不清、对错不明的“和稀泥”,而是以事实认定准确和法律适用统一为前提,在法律框架内实现的争议化解。在魏某诉江苏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本养老保险资格认定案中,魏某收到退休证后发现工龄计算有误而提起行政诉讼。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后,与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人社局召开座谈会,指出行政机关应全面调取魏某档案资料等证据,对魏某工龄作出正确认定。后县人社局据实变更魏某参加工作时间并补发其退休金,切实维护其退休职工养老权益。
6件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发的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在法检共同努力下使所涉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汪某、马某翠诉安徽省某县房产管理局行政登记案中,原属汪某、马某翠所有的一处房屋转移登记于马某翠之弟马某松名下,后汪某夫妇为恢复房屋权属先后提起民事、行政诉讼。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联合走访调查,了解涉案房屋转移登记的真实情况与当地习俗,通过释法说理促成案件和解,一揽子解决涉及的民事、行政争议。
携手寻求解纷最优解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完善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面对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党中央新的更高要求,发布会上,张相军表示,将以本批典型案例的发布为契机,进一步合力推进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要加强案例学习和实践转化,采取诸如“复盘+点评”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政案件的办案质效。
要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增强化解行政争议的意识,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以如我在诉之心,换位思考,与当事人共情,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法律框架内寻求群众满意、政府支持的化解矛盾纠纷最优解。
要进一步深化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机制,促进相关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行政检察标准的统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推动各方纠纷解决机制衔接配合,从源头上预防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未来,我们将依托‘3+N’工作机制,进一步连接起行政机关与法、检、司等部门的力量,打通行政争议解决全过程链条,合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国家。”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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