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什么情形才能算工伤?来看看下面案例。
梁某是某公司员工,2023年3月某天,梁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梁某在此事故中无责任,梁某家属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人社局经调查认定梁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上述认定工伤决定,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上述两决定,判令人社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阳江市阳东区法院生效判决认为,综合本案现有证据,梁某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人社局据此认定梁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复议机关经调查后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被诉行政复议决定程序合法,某公司诉请撤销上述两决定理据不足,不予支持,遂判决驳回某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工伤认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损害能被认定为工伤必须具备合理条件。在时间上应当是上下班途中;空间上应当满足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责任上应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在此提醒,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为后续申请工伤认定提供重要依据。如果因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伤害,交警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认定的,不能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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