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南沙法院运用AIoT智慧法庭审理一宗涉港商事案件,来自香港地区的人民陪审员欧志浩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理该案。
增进民生福祉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促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湾区之心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立足“湾区所向”,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如我在诉”,坚持守正创新,凝聚多方合力,不断增强湾区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这片热土上勾勒出一幅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时代画卷。
“如我在诉”:回应跨境多元司法需求的“暖心密码”
2024年8月的一天上午,香港居民黄先生专程来到南沙法院,将表示感谢的锦旗“明察秋毫 案结事了”送到了经办法官手上。
该案是一宗涉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标的额高达1000多万元。双方当事人多年前曾是恋人关系,对于涉案款项的性质存在较大争议,且案涉资金往来数额大、次数多还涉及双方共同或参与投资经营多家企业的情况。
面对复杂的案情,经办法官耐心细致查明案件事实,在判决中结合双方诉辩意见、证据材料等,针对争议较大的款项性质问题进行了详细精准、逻辑缜密的说理回应。
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南沙法院努力让当事人体悟到司法裁判背后的法治精神、道德引领和共情共鸣,解开“法结”、消解“心结”。
同样解开“心结”的,还有常年往返于香港和广州两地的香港居民邓先生。他因为一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来到南沙法院。
“本案双方当事人经过香港调解员、内地调解员的充分沟通和解释,消除了误会,能理性客观地面对纠纷,构成了最终实现有效调解的重要基础。”在经办法官看来,该案调解协议能够顺利达成,“双调解”模式发挥了重要作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对赔付金额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却又因赔礼道歉的问题产生争执。
考虑到邓先生是香港居民,经办法官决定采用“内地+香港”调解员“双调解”模式对双方开展背靠背调解。经过沟通,调解员发现双方对所称“态度恶劣”及“赔礼道歉”存在认识偏差。
基于此,两位调解员引导双方将矛盾焦点从“道歉”问题转向交通事故本身,结合香港和内地不同诉讼理念、生活习惯等与当事人深入交流,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双调解”是南沙法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效化解跨境纠纷创新成果之一。截至目前,南沙法院共聘任港澳台和外籍调解员23名,参与调解涉外涉港澳台纠纷186件。据了解,南沙法院正在与高校联合开展中立评估调解工作机制的探索创新。
此外,打造“南法雏鹰”专题实习基地,帮助港澳青年深入了解内地司法实践,增强认同感和凝聚力;党组书记、院长担任香港科技大学(广州)法治副校长,30名法官充实法治副校长人员库,持续擦亮“南法护未”少年司法品牌;2024年新聘任人民陪审员210名,其中15名来自港澳台地区……
为积极回应三地民众司法需求,从提升审判质效到优化解纷路径,从前端源头预防到末端综合治理,南沙法院一直在进行多维度努力。
改革创新:助力高水平开发开放的“动力源泉”
在涉港商事纠纷中,确定适用法律是审理的前提和重点。
亚某公司是一家香港科技公司,科某公司由于业务需求向亚某公司采购电子元器件。交易过程中,科某公司委托了香港的一家第三方公司在香港收货并付款。
然而,当亚某公司按照约定交货后,该第三方公司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18万余美元货款未付。亚某公司一纸诉状将科某公司告上法院。
“亚某公司是香港公司,案涉货物在香港交货,且双方使用美元结算,因此本案属于涉港民事案件,应当参照涉外民事纠纷案件审理。”案件的承办法官说道。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香港法律为该案具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故该案应以香港法律作为准据法。
审理过程中,法官查阅香港《货品售卖条例》,依据其中相关规定,法院判决科某公司向亚某公司支付剩余货款18万余美元及相应利息。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持续“加码”,三地间的跨境贸易日益频密。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司法环境下,对于当事人未约定法律适用的纠纷,南沙法院从合同约定及履行过程中的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确定最密切联系地,从而准确适用法律。
近年来,南沙法院不断强化域外法查明适用,出台《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程》,与华东政法大学、“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等合作,充分发挥香港专家咨询委员作用,配置香港、澳门相关法律汇编资料,积极参与广州中院“域外法查明通”平台建设,完善法官自主查明、第三方机构查明和专家辅助查明的多路径查明模式。截至目前,南沙法院共查明并适用域外法30件,其中4件入选“广东法院域外法查明通案例库”。
同时,南沙法院还持续深化司法规则机制“软联通”,陆续开展诉前管理、事实清理、要约和解、类案辩论、证据开示、属实申述、委托当事人送达等一批港澳规则衔接探索。在一宗涉港合同纠纷案中,南沙法院依法委托当事人送达,仅用十一天就完成了涉港送达。
面对新兴的“硬科技”,南沙法院同样积极拥抱、不断创新,深化“南法·星火”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升级“南法小智2.0”智能语音解答平台,运用AIoT智慧法庭审理涉港案件。
从软件到硬件,从审判机制到系统设备,南沙法院努力以改革创新为笔,书写提质增效答卷,回应开发开放新题。
协同联动: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实纽带”
“这样挺好的,我们其实也不想打官司,就是希望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申请调解的某银行负责人说道。
这是一宗金融借贷纠纷,借款人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还款。
多次催告无果后,该银行找到了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024年11月20日,这起纠纷在南沙法院法官远程指导下,由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成功,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
随着南沙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业已成为南沙区五大重点产业之一。相对应地,南沙金融纠纷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为进一步做好解纠纷、防风险、促治理,南沙法院充分汇聚司法机构、金融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相关企业等多方合力,着力打造金融“司法+监管+自律+合规经营”协同治理模式。
由南沙法院与南沙区国资局联合指导南沙区金融行业协会成立的调解委员会,正是该协同治理模式不断深化的举措之一。
2024年,南沙法院就消费金融纠纷治理向相关单位发送“靶向式”综合类司法建议7份、反馈率100%,新收消费金融案件实现“四连降”。
同年6月,南沙法院还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法院指导、跨域协同”的“和谐南沙”多元解纷机制基础之上,以“和谐南沙”多元解纷平台为支点,拓展设立调解点17个,联合区司法局与220个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南沙智调”线上解纷机制,形成“1+17+220”解纷体系。
此前,南沙法院则联合区内8家单位共同签署知识产权保护框架协议,构建起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法治宣传、信息共享等方面全面加强合作的“1+8”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
近年来,为更好做到兼顾效率与情理化解基层矛盾、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动能,南沙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努力在新征程上展现更多司法新作为。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