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千万工程”开展以来,汕头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百千万工程”这一“头号工程”,围绕“一个统抓、五大职能”职责,深化法治建设、推动依法行政、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维护乡村社会稳定,为“百千万工程”发挥高质量发展抓手作用源源不断注入法治“新动能”。市司法局先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处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充分彰显了新时代司法行政系统助力“百千万工程”的担当和作为。
聚焦推进强县兴镇带村,法治保障助推区域协调高质量发展迈向新高度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化推动思想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和招录引进力度,不断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水平。深入推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为推动“百千万工程”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行政立法工作。汕头市司法局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绿美汕头、城乡融合等涉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领域,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积极推动出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现代产业用地、潮汕菜特色品牌、内海湾保护、河长制、海绵城市、南澳岛规划建设管理、工改工等一批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至今,共审查并报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19件,审查并报市政府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9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216件,为护航“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提供有力制度供给。
三是抓好重要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强化法治参谋助手作用,阶段来组织审查“百千万工程”相关行政决策事项共96件,积极参与农村土地、企业产业、城市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论证,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加强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方案法律审查,助力汕头市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盘活利用好农村建设用地,以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
聚焦推进更高水平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服务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拓展新广度
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聚焦农村基层法治建设,起草并报请市政府以市府办名义印发《关于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助力基层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重点抓好5大方面14项主要措施任务,并列入局今年度重点工作予以重点督促抓好落实,推动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出台《汕头市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引》,在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不断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2023年以来全市共办理法援案件9117宗,提供咨询10148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超2000万元。推进公证服务向乡村延伸,推动公证服务进街道、进社区,开通绿色通道、推行“上门服务”“巡回办证”“立等取证”或邮寄服务等措施,切实提供高效便捷公证服务。
二是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坚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创建工作为抓手,多举措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召开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推进会,实施村(社区)民主法治培育三年行动,2023年共有26个村(社区)被确认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佳法治乡村建设示范项目评选活动,挖掘、展示一批潮汕特色法治乡村品牌。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共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主题法治宣传504场次,服务农村群众17.86万人次。深入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培养,实现全市4356名“法律明白人”培训全覆盖,打造一支在群众身边、为群众办事、解群众难题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
三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百千万工程”,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为村(社区)涉农资金使用、集体经济开展经济活动把好政策关、法律关,为乡镇企业、村办企业、致富带头人等经济实体提供法治体检,持续优化镇域营商环境。去年以来,汕头市持续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共有83家律师事务所323名律师参与全市109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年村(社区)法律顾问共提供法律服务17974场次,其中法律咨询13099场,开展法治宣传4454场,调解纠纷、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事务421宗,切实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助力提升基层法治水平。
四是深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若干措施》《2023年度各(区)县党委政府全面推进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任务清单》,完善配套制度推进改革落实。开展对已下放职权实施情况进行梳理,予以优化并形成新的调整由镇(街道)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清单共1063项。会同市委编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优化市场监管所的管理模式,明确基层市场监管队伍管理权限。开展执法专业化、信息化培训,累计开展培训100多场次,培训人员近4000人次,增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监督体系增强基层监督力度,以派员驻点方式,联合区(县)司法局,对重点镇(街道)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专项监督,提升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五是持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围绕“百千万工程”,依托司法所推进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站式”“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结合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推动“差异化”发展,打造具备不同专长的“品牌所”“特色所”,提高统筹运用基层法律服务资源的能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群众水平。列入司法部试点实施司法协理员制度,已有246名司法协理员上岗履职,有关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
聚焦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法治护航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跑出新速度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集成“调、复、援、服”一体化功能,聚焦农村领域突出矛盾,推动涉农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全面落实“诉调对接”开展“庭所共建”工作,总结推广“警调对接”“所所结对”试点成果,构建以人民调解为主体,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多元共治的“大调解”格局。2023年以来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15934件,调解成功15905件,成功率99.8%,有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二是创新行政复议调解新模式。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司法所试点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的工作方案》,通过试点设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站,有效整合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资源,建立健全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机衔接联动机制,通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维稳等渠道,定期组织排查化解行政争议,通过释法说理、调解涉案民事纠纷,协调行政机关主动纠正行政行为等措施,推动行政复议调解下沉基层一线,突出行政争议的前端化解。2023年以来全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结案393件,调解和解结案率37%,90%以上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三是加强重点人群的管控。加强安置帮教,进一步抓好农村地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清单,推动涉农地区刑释帮教对象持续保持安全稳定。加强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排查管控,推进“智慧社矫中心”创建,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汕头海事局制定《汕头市海上作业社矫对象监管教育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全市海上作业社矫对象外出活动的监管教育和检察监督。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质量,目前汕头市在册监管社矫对象3182人,重新犯罪率远低于全国0.2%平均水平。
下来,汕头市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汕头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持续抓好“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不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激发法治对“百千万工程”支撑保障动能优势,让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成为“百千万工程”的助推器,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助推“百千万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