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深圳大鹏金沙湾,鱼翔浅底,白鹭群飞;网红“爱心岛”附近的珊瑚保育基地,一批批潜水员志愿者分时段潜入海底清理垃圾,这里也是海洋牧场的选址;在深圳唯一一个拥有海岸线的民宿村较场尾里,拍婚纱的情侣和戏水的亲子家庭,笑脸辉映……
这里是拥有128公里海岸线、305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的大鹏新区,被人们誉为“桃花源”,这也正是“最美人民法庭”——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大鹏人民法庭司法守护的不懈追求和生动呈现。
大鹏法庭辖大鹏新区全类型民商事案件,以及全市环境资源类一审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近年来,大鹏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多层次、多渠道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近日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紧密协作:生态损害赔偿“高效有序”
深圳依水而建、因水而兴。这里不仅有浩瀚的大海和丰富的海岸线资源,还有数十条大大小小的河流穿城而过。堤岸拂绿、花红临水成了深圳“特产”之一。
2023年4月,宝安某建筑企业在河道边一处工地项目进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因操作失误,致使存储的废机油发生泄漏并流入新圳河,造成水体污染,辖区生态环境部门对受污染河面进行了紧急吸附处理。因该起事件造成了生态环境损害,涉案企业不仅面临巨额行政处罚,后续还将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该起污染确因员工失误引发,案涉企业系小型企业,此前并无环保违法记录,大鹏法庭鼓励双方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同时搜集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从法律规定以及减少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争议等方面,针对修复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结合案涉水域的环境特性、鱼苗品种等多次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法院提前参与、全程监督把关并最终进行司法确认,发挥好司法机关的中立性优势和程序正当化作用,更将“损害担责”的刚性原则与“企业主动作为”的柔性原则结合起来,确保磋商结果对生态环境权益的最大化救济。
此后,生态环境部门与该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并向龙岗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大鹏法庭受理该案后,依法审查并公告该协议内容,于2023年10月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为修复该河域,2023年12月,多部门联合在大铲湾海域开展“增殖放流 共护海洋生态”主题活动,6万余尾黑鲷鱼苗投放海洋,环保志愿者现场科普了海洋环境保护的知识。
能够如此高效审结这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案件并推动开展替代修复,源于大鹏法庭与生态环境部门、第三方公益组织等积极协调,建立了紧密的协作机制。大鹏法庭利用集中管辖优势,结合审判实践,依据区域流域和经济特点,主动牵头开展项目合作,与各区生态环境局和相关职能部门明确合作方向,推动建立了审判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全方位合作机制,努力实现在环境治理中司法规制和行政规制的相互协同。
主动作为:变事后解纷为事前预防
“法官,我们与养老机构签订的合同中约定了好多养老机构不承担责任的条款,这种条款有效力么?”
“法官,这养老服务费一次性需要支付的也太多了,养老机构跑路了可咋办?”
“法官,家里老人在养老院受伤了,养老院需要承担责任吗?”
5月,大鹏法庭到辖区各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咨询活动。活动后,大鹏法庭专门梳理总结了居民关心的几大类法律问题,其中关于养老方面的咨询不在少数。
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资源丰富,大鹏新区满足了老年人旅游观光、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多元化享老需求,近年来,大鹏新区开展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民生工程,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此定居、疗养。随之而来的,养老行业纠纷案件也在日益增长。
“不能让纠纷成为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阻碍。”解决案件是治标,深入探究案件背后的问题,堵塞漏洞、完善监管、未雨绸缪才是治本。
随即,大鹏法庭针对性的梳理了40余件涉大鹏新区养老行业纠纷案件,总结分析养老服务行业存在超过自身经营经营范围及能力,营利机构与非营利养老机构混杂,合同格式条款、违约金过高及相关费用收取不合理或风险较大等问题。
对此,大鹏法庭和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葵涌办事处等部门密切沟通、积极协调,并撰写了相关的问题建议和专项信息进行报送,有效推动商事登记信息共享、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养老服务费收取、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等问题的解决,促进大鹏新区养老服务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司法建议:精准实现治理一片
2023年1-10月,深圳市福田区油烟废气投诉量环比两年前的同期下降了41.5%。
两年前,福田区生态环境部门在福田区率先探索实行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监管措施,2023年7月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将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名录在全市推广并进行持续动态梳理,强化餐饮服务项目事前提醒和风险预防,助力餐饮企业绿色发展,充分保障城市居民环境权益。
这源于2021年大鹏法庭在审理一宗涉油烟污染案件中发现,由于在商事登记环节未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导致商事登记与后续环境执法不同步,部分有油烟异味的餐馆开设在了不具备排烟条件的商住综合楼内。油烟严重扰民引发大量投诉,餐饮企业在领取经营许可证后,因违反环境法禁止性规定被责令停业整改,造成市民、餐饮企业、行政机关之间矛盾频生。
如何破局?大鹏法庭分别向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住房和建设局等3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对开设餐饮企业的建筑物名录设置标识并明确分类,实行餐饮服务“红黄绿分区”。司法建议发出后不久即得到各部门回复,具体举措也从此推行。此外,针对城市人居环境中常见的电梯噪音、建设工程噪音等问题,大鹏法庭积极主动作为,协调多方当事人,搭建交流平台,在促进城市发展道路上持续输送“微创新”的新鲜血液。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将“治未病”与“治已病”相融相促,大鹏法庭庭长施东辉表示,“我们将深刻把握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以司法智慧助力优化大鹏新区的社会治理,推进环资审判精品战略,为构建和谐美丽深圳贡献更多的法院智慧。”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