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由吉林省法学会指导,通化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主办,延边州法学会、白山市法学会协办,集安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承办的“边境法治建设研讨会”在集安市召开。研讨会的主题是“边境地区法治建设”。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德志,通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正军出席研讨会并讲话。集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文泉代表集安市委、市政府致辞,对研讨会在集安市召开表示祝贺。通化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福基主持研讨会并作总结讲话。研讨会强调,要不断创新解决社会管理体制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法治问题,为依法固边、依法富边、依法治边、依法管边、依法强边提供新思路,为提高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推进边境地区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供法律学理和智力支持。
姜德志在讲话中指出,边境安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发展的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和边境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新的大国安全理念,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搞好边境法治建设是边境城市社会建设的重点,也是法学界、法律界需要研究和回答的重大问题。要充分认识边境法治的特殊性,对边境法治问题,不但要研究单边法,还要研究双边法、多边法,研究邻国法和国际法,在此基础上,在学术上法理上提出对策咨询意见。现在,维护我省边境地区安全的任务仍然是十分繁重,希望全省各级法学会要组织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边境地区法治建设这一主题,总结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拿出在法治框架下推进依法治边、依法管边、依法强边、依法固边、依法富边的理念、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成果。要切实提高边境法治建设水平,服务人民大众,服务法治实践,促进我省边境的和谐稳定。
赵正军在讲话中指出,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通化市连续14年边境无重大事件,其中有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坚持依法固边、依法治边、依法兴边。这次研讨会以“边境地区法治建设”为主题,从法律角度和层面探讨边境地区社会管理与创新中的问题,有助于对边境地区社会管理与创新实践提供坚实可靠的法学理论支撑。要准确把握新时期世情、国情、社情发展变化的新特点,紧紧围绕边境地区安全稳定、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体制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法治问题开展探讨交流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进一步推进边境地区法治建设,打造法治通化、和谐通化、活力通化、平安通化。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徐岱教授作题为《边境涉外犯罪与被害人救助》的主旨发言,从维护国家边境安全稳定的角度,阐述了当前边境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涉外犯罪类型及其表现特点,涉外犯罪被害人的救助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建立涉外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的构想,指出,维护边境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在边境地区的细化与实践。
吉林大学法学院宋显忠教授作了题为《组织与治理》的主旨发言,从学术角度提出了要有效维护边境地区安全,应在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下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助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引导、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边境地区风险理论设想。
集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崔春健,通化市边防支队副支队长安守峰,白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再祥,延边州法学会秘书长陈志雁,通化师范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王海霞,通化市委党校讲师巩丽围绕主题作了发言。
王福基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研讨会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边境地区法治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收获很大,一是思想起点有高度,二是思想认识有广度,三是研究探讨有深度。
白山市、延边州法学会,通化市人大、政协、政法委、法学会、政法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通化军分区、边防支队、武警支队,通化师范学院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和法学专家学者共80余人参加研讨会。
(来源:吉林省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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