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是全省法学界、法律界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第三十条规定,广东省法学会是中国法学会的地方组织,在广东省委领导和中国法学会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工作,完成相关任务。
一、广东省法学会的发展状况
广东省法学会的宗旨和任务是团结全省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积极贡献。
广东省法学会成立于1980年6月。30多年来,广东省法学会积极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法律实践调研,参与立法活动,进行国内外法学交流,编辑出版法律书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为社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为推进我省的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广东省法学会已召开过八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全省会员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组成理事会,是省法学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省法学会会长历来由我省政法界副省级以上领导担任,副会长由我省政法机关、有关法律机构和法学法律院校的领导同志担任。历任会长为寇庆延(一届、二届,1980-1988年)、王宁(三届、四届,1988-1998年)、麦崇楷(五届,1998-2002年)、王骏(六届、七届,2003-2014年),现任会长为梁伟发。
广东省法学会设一个学术委员会和28个学科研究会,分别负责法学研究工作的总体规划和不同学科(专业)的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目前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05个县(市、区)、7个高新区(开发区)、20个镇街(不设区的市直属)成立了法学会。
省法学会机关负责省法学会日常工作,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7个。其中,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人。下设办公室(负责文秘、会务、财务等行政事务)、研究部(负责指导学科研究会建设、组织开展法学研究活动)、会员部(负责指导市县法学会建设、会员联系和交流)和编辑部(负责编辑发行《法治社会》及《法治广东建设年度报告》等书刊)。
二、广东省法学会主要工作平台与研究基地
广东省法学会2014年换届以来的工作主要围绕打造“六个新平台”、创建“四个法治研究基地”进行。在中国法学会、省委和省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心,立足广东,联系实际,主动作为,从最可为的领域着手,虚实结合,虚功实作,卓有成效地组织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法学学术交流、法律实践调研、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工作又上了新水平、创了新成效、树了新典型。具体表现为:
法学研究平台为“法治广东”提供理论支撑。开辟法学研究的新领域,开拓法学服务国家战略的新渠道,开创法学研究“立足广东、研究广东、服务广东”的新局面。组织编写《广东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并公开出版发行,展示法治广东建设的最新成就,得到了省领导和中国法学会的肯定和好评;创办《法治社会》期刊自2016年起公开发行,打造法学研究成果交流新平台。
立法后评估平台服务省市两级人大立好法。广东地方立法和修法的任务繁重,法学研究与立法实务的对接成为法学会服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要课题。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合作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参与了近20件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修意见改与论证工作。经验总结材料获选在广东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和第21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研讨会介绍交流。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彰显法学会法律服务作用。充分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性、独立性较强和公信力较高的优势,依法依规成立了“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组织广州地区优秀律所的律师和法学法律专家学者,以“中立、公益、专业”的宗旨开展公益法律服务、助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法治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2015年全年接待解答法律咨询案件414件、419人次(其中信访案件225件,涉法涉诉案件73件),充分显示了法学会“第三方”力量的作用。2016年1月5日召开了“第三方的力量——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周年纪事座谈会”,对5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研判,得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肯定,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中立法律服务社的经验总结材料由省委政法委报中央政法委,2015年11月在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全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培训会上印发推介。
南粤法治报告会平台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需要法治精神、法治信仰、法治理论的引领。在继续办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创建常态化的“南粤法治报告会”新平台,每年举办12讲,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同时通过《南方日报》等主流媒体及时进行了全方位、有深度的报道,较好地扩大了报告会的影响力。
“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在加快实施“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的背景下,为对接走出去战略下企业对涉外法治建设、法治保障、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重大社会需求,牵头发起“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平台,面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着眼广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以法兴企。
法学交流平台密切粤港澳台四地法学法律界合作。广东毗邻港澳,具有深化粤港澳台合作交流的独特优势。在组织了六届粤港澳法治论坛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粤港澳台地区法学法律界交流合作,打造粤港澳台法学互动平台,创设更有效的交流合作机制。2015年起在原有“粤港澳法学论坛”的基础上,增加了台湾有关法学团体参加,扩展为“粤港澳台四地法学论坛”。
建设四个“法治研究基地”。结合广东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和各高校的功能定位,在四所高校(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创建“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心”“法治评价与研究中心”“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新型城镇化法治研究中心”首批四个“法治研究基地”,展开重点问题研究,已进入实质性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广东省法学会将继续通过推动省法学会“六个平台”和“四个研究基地”上新水平,加强全省法学会自身建设,彰显法学会职能作用,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为“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提供正能量,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