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省法学会信息与通信法学研究会、东莞市法学会共同承办,东莞市东城街道法学会协办的“广东省法学会信息与通信法学研究会2019年会暨‘网络、数据与人工智能’前沿论坛”在东莞市召开。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东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泽伟作了致辞,省法学会信息与通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齐守明就此次论坛举办的意义及论坛主题设计的前瞻性作了讲话。出席论坛的领导还有: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副书记、东城街道法学会会长吴沛林,省法学会信息与通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惠加。论坛还邀请了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的戴昕教授和李晟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胡凌副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姚志伟副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岳林博士等法学专家。
姜滨指出,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参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他就信息和通信领域法学的研究问题,向与会人员强调三个要求:一是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要充分体现信息和通信行业法治理论特色,三是要积极参与信息和通信领域法治实践。
蔡泽伟介绍了近几年东莞市所举办的法学研究实践活动,并结合当前东莞市法律保障体系不完善的问题,指出未来东莞法治的发展方向,即在人工智能领域加强与法学界的合作,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齐守明认为在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要牢牢把握信息革命的历史机遇和战略窗口,迎接信息化发展的新挑战。希望本次论坛聚焦互联网、大数据时代下的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竞争政策等前沿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将省法学会信息与通信法学研究会打造成一个高端的研究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法治治理问题的一流学术研究平台。
会上,来自省内外高校的五位专家教授就各自的主题进行了发言。戴昕教授首先以“数据独占的效率权衡”为主题进行了汇报。戴昕教授的发言围绕“数据是否应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这一问题展开,阐述了数据独占对投资效率和配置效率的影响,指出授予数据独占权对社会成本可能带来负面效应,认为数据不宜从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保护,即使要对数据进行独占性保护,也要构建平衡性的配套制度。
李晟教授汇报的主题为“互联网法到互联网司法”。他以“互联网法院”和“智慧法院”的兴起为背景,指出互联网法到互联网司法的变迁,实质上是规范竞争的演进循环。如今,网络社会过去所存在的社会规范与法律之间的竞争已经发展到算法与法律之间的竞争。
胡凌副教授发言主题为“网络法的‘网络’理论”。他认为,网络影响着人的行为和相关法律概念或制度,网络不仅可以作为生产方式存在,也可以作为私人财产和基础设施存在;法律不只是控制性的,也是生产性的。生产性的网络法本质上就是对作为一种生产方式的架构,体现在从生产工具到生产过程的诸多方面的承认。
岳林则教授针对“公共空间的隐私权”等问题进行发言。他从一个有关隐私权的案例展开论述,通过对这个案例二审法院判决书的进行了分析。提出不能单纯以“空间”和“信息”为绝对的隐私认定标准,应当更多考虑综合要素来界定隐私权的范围。他认为,隐私利益的范围可扩大到公共场所和公共事物。
姚志伟副教授发言主题为“人工智能创造物不真实署名问题研究”。他以AI换脸引发的争议引起议题,指出当前人工智能作品认定和分配存在的困境,并从“变革”和“不变革”两个角度提出解决方法,最后对不真实署名的危害类型进行了列举并对如何规制这种危害作了分析。姚志伟教授认为,针对不真实署名行为,重点是要完善该领域的立法,明确人工智能的使用者和人工智能创造物的发表者应承担披露义务,缩减披露对象的范围和改进披露的方式。
在五位教授作了精彩发言后,在场嘉宾和学者针对汇报内容进行了点评和提问,五位教授一一对与会嘉宾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提问环节结束后,大会就省法学会信息与通信法学研究会理事的增补进行了表决。最后,谢惠加教授作了总结,他肯定了本次论坛取得的成果,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加强研究会与东莞互联网产业的合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