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2019年11月2日上午,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网络、数据与人工智能”前沿论坛在东莞东城国际酒店召开,由广东省法学会主办,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东莞市法学会共同承办,东莞市东城街道法学会协办,并特邀五名专家参与。
五名特邀专家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青年英才工程”岗位教授戴昕,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青年英才工程”特聘教授李晟,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凌,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岳林,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志伟。对话嘉宾为:腾讯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曹建峰,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青年英才教师王文敏,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林北征。
出席此次论坛的相关领导有: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惠加,东莞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泽伟,东莞市东城街道党委副书记、法学会会长吴沛林等。另有广东省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东莞市法学会、东莞市东城街道法学会、东莞市企业家代表、东莞市律师协会、、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东莞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等代表百余人参与。
论坛以“网络、数据与人工智能”为主题,下设五个分主题。分主题一为“数据独占的效率权衡”,由戴昕主讲;分主题二为“互联网法到互联网司法”,由李晟主讲;分主题三是“网络法的‘网络’理论”,由胡凌主讲;分主题四是“公共空间的隐私权”,由岳林主讲;分主题五为“人工智能创造物不真实署名问题研究”,由岳林主讲。此次论坛由广东省法学会信息通信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谢惠加主持,主要分为领导致辞,专家主讲,嘉宾对话,自由讨论四个环节。
论坛在内容设置上突出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关于数据独占的效率权衡,具体探讨数据财产权的“独占”问题。知识产权是否是“自然权利”,是否赋予独占的基本政策权衡,指出数据独占的效率意义,并从社会成本的方面考虑,进一步引出独占(或不独占)的必要配套。
二是网络不再是社会主体间自发形成的社会关系,而是平台企业有意识地塑造和促成的生产关系,由此形成和积淀下来的社会资本成为平台得以对网络中的行动者施加控制力和匹配力的重要媒介和资产,甚至可以说成基础设施。对这一虚拟资产的创造、保护和分配就成为平台法律与经济学中重要的议题。
三是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期公布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第二十四条对不真实署名行为进行了规制,基本的规制方法是披露,即披露信息由人工智能所创造。该规则尚有待完善之处,包括披露的方式应改进、披露的范围应缩减、披露义务的承担主体应更明确。由此,引出了对人工智能创造物不真实署名问题研究。
随着现代网络、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各类应用与成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将引领新的时代变革,给当下的法律规则和法律秩序带来重大挑战,同时也为法律变革提供了新机遇。此次论坛的召开响应了新时代的号召,有助于抓住新的机遇,提高变革意识,迎接新的挑战。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