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上午,《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研讨会在清远连州市召开。研讨会由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清远市法学会主办,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清远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承办,连州市人大常委会、连州市法学会协办。
会议邀请了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教授高飞,华南农业大学法学教授王权典,副教授陈维君等专家学者以及市信访局副局长、市法学会常务理事唐增强出席,围绕《条例(草案修改稿)》的具体章节和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市法学会副会长盘俊华,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谭兵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立法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和清远打造五大百亿农业产业的现实需要。当前清远市耕地利用问题较为突出,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责任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通过立法采取系统性方案促进耕地利用效益,主要包括耕地利用促进的原则和工作机制、耕地建设主要制度、推进耕地规模化经营的措施、耕地设施和耕地项目的管护责任、细化耕地用途管制制度等内容。
本次研讨会通过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细化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使法规文本更成熟,发挥了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库”作用,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
(清远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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