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一届理事会议暨志愿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班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处职干部、市法学会副会长叶安强主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安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吴文丽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法各单位、市委党校、韶关学院法学院的相关负责同志,市律协部分会员律师所代表,以及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志愿法律服务人员70余人参加会议并接受培训。
会议现场
据悉,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以下简称服务社)是由韶关市委政法委、韶关市法学会组织、经韶关市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公益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以第三方的身份聘请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引等服务,引导涉法涉诉当事人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涉法涉诉案件和社会矛盾,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化解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为建设平安韶关、法治韶关贡献力量。
服务社以"中立、客观、专业、公益、公正惠民、弘扬法治"为宗旨,工作人员包括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律师和政法各单位退休老干部等,每天由一名执业律师和一名退休公检法干部值班。服务社位于浈江区西堤北路45号,将于6月起正式运行。
市委政法委领导为理事单位代表颁发牌匾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章程,选举产生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选举产生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
会上,李安平表示,此次会议的召开,服务社组织架构的组建,标志着韶关市公益法律服务迈上了新台阶,同时对新当选的理事长、监事长、副理事长和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自愿参加法律服务活动,积极为韶关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各位法学法律工作者和退休政法干部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安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安平指出,成立中立法律服务社、开展面向社会的公益法律服务,是韶关市法学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法学会部署,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有益探索和深入实践,发挥了法学会在积极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法律服务社理事会、监事会和全体志愿者同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从韶关发展的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公益法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记"中立、客观、专业、公益、公正惠民、弘扬法治"的服务宗旨,努力学习法律、信访、调解相关知识,用心倾听群众诉求,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具有韶关特色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为建设法治韶关做出应有的贡献。
李安平强调,公益法律服务是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宗旨、面向基层群众的非营利性的法律服务,要运用好法律服务社这个平台,组织动员律师、政法老干部等不断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提供公益法律服务,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要围绕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开展服务。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为群众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使群众逐渐养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良好习惯;要围绕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服务。紧紧围绕化解涉法涉诉案件这一重点,坚持"一事一案一方法",讲究灵活的处理方式去解决纠纷,做到既帮助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维护党委政府和法律的权威;要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开展服务。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政法中心工作,对群众开展法治教育和政策宣传,努力营造知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围绕提升政法工作满意度开展服务。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为人民"这一主题,充分发挥好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三方"平台的作用,接受法、检、公、司等部门的委托,开展或协助进行社情民意的收集反馈,普及平安创建知识,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增进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李安平强调,服务社的志愿法律服务者要有思路、有办法、有担当,能冷静思考、沉着应战,在服务社理事会的带领下,齐心协力开展好服务工作。要把群众反映的情况摸清楚、把群众咨询的问题想明白、把党委政府的政策讲透彻,把法律法规知识宣讲好。同时也要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巩固、升华学习成果,提高接访技巧,为广大群众尤其是信访人提供优质、专业、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还要迅速转变角色、摆正位置、团结互助,及时适应服务社的环境和要求,以满腔热忱的态度,为来访群众提供服务,展示志愿法律服务者专业、公正、为民的新风采。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吴文丽为志愿者进行培训
在培训班上,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吴文丽向参训人员介绍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的运行机制、服务模式等知识,市中院信访科科长张立新以《新形势下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探析》为题,讲授了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方法和技巧。培训课程紧密结合韶关实际,主题鲜明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实务性、操作性较强。通过培训,达到了提高志愿法律服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能力的目的。
市中院信访科科长张立新为志愿者进行培训
随后还召开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一届理事会会议。会议由理事长陈小雄主持,与会理事会成员积极发言,为服务社建设出谋献策,一致表示要勇于担当, 为韶关市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发展铺路助力。
召开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第一届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秘书长陈晓兰在会上作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规章制度及有关情况的说明》,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规章制度》和《韶关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计划》。
(韶关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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