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既要立足当前,科学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要放眼长远,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为了全面评估和健全完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根据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的要求,近期,广东省法学会组织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及省委党校应急管理教研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州律师协会的法学专家对《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结合本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实际,专家们对《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进行了认真研究,逐条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广东省法学会汇总整合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及时报送广东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为科学性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提供参考。
(省法学会研究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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