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法学会会长 梁伟发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新时代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学会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对法学会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作用。《意见》深刻反映了党中央对新形势下法学会工作规律性的把握,既管当前,更利长远,是新时代做好法学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对法学会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确定了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对全党重视法学会工作、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法学会改革发展和履职尽责划出了主线、明确了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学会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悉心关怀和极大鼓励。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推动法学会工作体系和工作能力现代化,将是法学会今后一个较长时期的工作主题和主线。
一、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法学会领导,这是法学会工作政治性的首要体现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党领导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制度的显著特征。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法律界的群众团体、学术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加强法学会建设,首要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确保正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把党的政治领导摆在首位,切实落实《意见》明确的基本原则:法学会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法学会作为法学研究、法治实践的专业团体,更是要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当表率,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打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切实防范政治风险。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意见》精神。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占领理论阵地,使法治更好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要着力健全党全面领导法学会工作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学会得到切实落实,并发挥出党领导法学会制度的显著优势。
二、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深入研究和践行,这是法学会工作先进性的重要任务
《意见》明确要求法学会要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者,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深刻革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家建设也即将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的历史阶段,这些都需要与时俱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并对法学理论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保持法学会工作的先进性,就要把发展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法学会法学人才荟萃、科研阵地较为完备的优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持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既要紧密围绕治国理政中重大基础理论开展科研攻关,推动形成更为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更为有力的法理支撑,也要围绕解决各级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实施宪法法律、厉行法治面临的现实法律问题,包括完善法律体系、丰富法律供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等,积极发挥法治智库作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法治成为国家治理基本方式,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实现良法善治。
法学会要坚持把法学研究作为主责主业,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加强重大战略和重要法治建设项目法治理论保障,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并加强法学研究成果转化,推动将理论建设势能,转变为解决国家治理实际问题的动能,为实现良法善治作出应有贡献。要高度重视法学人才培养,积极鼓励探索法学研究科学方法和技术,推动科研体系学科交叉融合,不断提升揭示和运用法治规律的能力水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古今中外优秀法学理论成果,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加强国际法治理论研究,深入开展对外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国际法治合作,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法治理论建设。
三、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以法治方式服务群众,这是法学会工作群众性的必然要求
服务群众是法学会工作的生命线。《意见》明确要求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学会工作各个方面,把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重点,通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法学会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
要建立服务群众的公益法律服务体系,组织法学法律界志愿者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尤其是要发挥人才优势,重点帮助群众解决最紧迫、最困难、最关切的问题。要坚持创新联系法学法律工作者的形式方法,搭建高效优质广覆盖的工作平台体系,团结更多的人加入到服务群众的队伍中来,吸纳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服务群众平台体系有效运行。
近年来,广东省法学会创建的中立法律服务社、“以法兴企”文化沙龙工作平台,以法治方式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等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受到广大群众和企业的欢迎。实践证明,党中央推动群团改革,将服务群众作为群团工作的生命线,是有利于群团事业发展的,是十分正确的。在此基础上,我们要积极推动将法学会服务群众工作体系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相衔接,使之成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机组成部分,真正落实群团改革“去四化”的要求。
来源:法治日报政法调研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