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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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为服务汕头市“创文强管”工作,在社区倡导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新风,指引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促进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由汕头市法学会主办、汕头市阳光文化交流中心、阳光海岸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协办,在阳光海岸二期会所举办法律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汕头市法学会会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廖文松、市政协原副主席、市阳光文化交流中心理事长宋汉杰等领导出席活动,市法学会20多名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无偿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惑答疑,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当前,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已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市法学会组织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把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解决群众生活困扰的法律问题,受到社区居民的赞赏。这次活动,是市法学会创新工作载体,搭建服务平台,进社区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新举措,刚组建的市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的服务宗旨是: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维护公平正义、护法援助维权、义务无私奉献、实现人生价值,现有志愿者86名,成员来自汕头市法院、检察、公安、律师、行政机关和高等院校等各部门,是汕头市目前唯一的一支法律志愿者团队。成立以来,已在龙湖区综治维稳中心设立工作点无偿服务群众,共出动志愿者24人次。本次进社区活动后,志愿者将利用业余时间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居、进园区,到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服务活动,助推汕头市 “创文强管”工作,服务法治汕头、平安汕头建设。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汕头是我们共同的家园。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实现振兴发展、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自5月17日我们开展创文强管以来,城乡面貌迅速出现明显变化。国庆长假期间,我们随机走访大街小巷、商场超市、社区乡村、旅游景区、建设工地,分别与不同行业市民朋友接触交流。的士司机反映街道路面宽敞了,餐馆老板表示游客流量增加了,店铺商家感觉节日生意红火了,探亲乡贤认为城市形象靓丽了,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提升了,路面的见警率提高了,活跃在各个路口的志愿者为城市增添了一道美丽风景线。更加可喜的是,市民的文明素质提高了,自觉拆违建、弯腰捡垃圾、酒后找代驾的现象日益普遍,广大干部群众和潮人潮商对汕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大家都期望创文不是一阵风,要坚持不懈地一直抓下去。
创文永远在路上。这些积极的变化,是广大市民、干部群众和海内外乡亲共同努力、辛勤付出、大力支持的结果。我们完全有理由为此而自豪,但没有理由因此而自满,更没有理由沾沾自喜、裹足不前。相反,我们要在成绩面前找差距,清醒地看到,不文明现象、不文明行为,在我市的不同地方、不同领域仍然存在。有的“门前三包”未落实,有的乱丢纸屑垃圾,乱摆乱放有所抬头,交通乱象屡禁不止,逆行、闯红灯、酒驾醉驾等现象仍时有发生,令人痛心。这说明创文强管任务艰巨而繁重,不仅无法一蹴而就,而且不进则退。我们必须始终不松劲、不泄气,持之以恒、永不懈怠,更加自觉地巩固创文成果。市委、市政府将坚定不移推进创文强管,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创文强管的组织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凝心聚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更大的气魄推进“六个十工程”,以更实的举措开展“百日攻坚”,推动文明创建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努力建设文明有序、开放包容的现代化城市。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无论来自何方,无论男女老少,无论干部群众,您的文明就是汕头的文明,您的形象就是汕头的形象,您对文明的向往,关乎城市的未来。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众志成城,久久为功,倡导文明,传播文明,践行文明,守护文明,让文明之花开遍一湾两岸,文明之光照耀城乡大地,文明成果惠及每个市民,携手共建共享健康宜居、美丽文明的共同家园!
中共汕头市委书记 陈良贤
汕头市人民政府代市长 刘小涛
2016年10月7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