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3日,反贫困法治及其建设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2017年12月1日-3日,探索新时代全国依法治贫的理念、制度与实践——2017年“反贫困法治及其建设”研讨会在广州如期举行。本次会议由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主办,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温州大学、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的协办。来自全国各地高校、政府机关、研究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的50余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周贤日教授主持,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晓生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和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姜滨同志分别作了致辞。他们在致辞指出了本次会议在党的十九大胜利闭幕后,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所作的报告中提出的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号召,以学者们的学术行动探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法治理念、制度与实践,是用实际行动在学习和践行十九大报告,具有重要意义。姜滨同志强调反贫困法治及其建设研究要发挥好政治统领作用,要用好法律手段,要高度重视依法治理返贫根源。
领导嘉宾致辞
研讨会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研讨主题是“反贫困法治的基本理论”。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林嘉教授作了《精准扶贫的法治化》的主题演讲,全面系统分析了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形成、分享了最近在贵州等地调研的成果、提出了精准扶贫法治化的具体构想,为整场会议作了一个宏观又具体的导引。广州大学人权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陈佑武研究员作了《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依归的中国扶贫》的主题演讲,提出了中国特色的人权理论是扶贫的理论思考和制度设计的根据、基础。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五邑大学政法学院院长王继远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广东药科大学法律室主任宋跃晋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刘国斌同志分别进行了评议,他们分别对两位主旨发言人的观点作了简要点评,对扶贫法治化的实现方式、中国特色人权理论在扶贫中的意义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战略涉及的若干法治问题谈了他们自己的思考。
第二阶段研讨主题是“反贫困与社会权利”。福建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福州大学法学院汤黎虹教授和兰州大学法学院刘光华教授分别作了《论精准脱贫权利的有效运行——以脱贫能力提升的分类为基础》、《反贫困法律问题——从客体化讨论到主体性反思》的主题演讲。中华全国总工会副巡视员关彬枫同志,重庆文理学院旅游学院副院长李喜燕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韶关学院法学院副院长雷群安教授分别作了精彩点评。雷群安教授认为,要把碎片式、随意化扶贫转化为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扶贫,但是否要制定反贫困法、或者扶贫法,还需要认真考量。
第三阶段的研讨主题是“反贫困与社会促进法治建设”。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何平副教授、兰州大学法学院李志强副教授、山东工商学院岳宗福教授、温州大学法政学院袁楚风老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李磊副教授,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常廷彬教授,温州大学欧阳恩钱副教授,吉林大学汤优佳博士作了评议。他们的发言和点评涉及扶贫领域的法治问题、社会促进措施、扶贫开发金融政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贫困地区儿童教育和老人福利等诸多法治问题。
第四阶段研讨主题是“反贫困与社会保障、社会扶持法治建设”。西南政法大学杨青贵副教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李娟研究员、温州大学陈和老师、吉林大学汤优佳博士、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长江律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重庆文理学院旅游学院副院长李喜燕教授、辽宁公安学院李吉宁教授、武汉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何平副教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焦娟老师作了精彩点评。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提出了在扶贫中的各项行政决策及其落实的科学化、合法化、规范化等思考。
研讨会闭幕式由周贤日教授主持,他对与会代表的积极参与、共同顺利完成这次会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就会议组织、征集论文及评奖等情况作了介绍。本次会议共收到论文43篇,通过多位评委以匿名方式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4篇,林嘉教授和姜滨同志为获奖论文作者颁发了证书。汤黎虹教授进行总结发言,他表示中国反贫困制度的构建具有发展性和前瞻性,本次会议专家学者们观点精彩纷呈,学者应该敢于弄潮和担当,紧密结合当今反贫困法治现状,深挖贫困形成的背后因素和背景,既要有创新又要追求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推出阶段性研究成果,争取做出有益于社会的创新研究成果。
与会代表
供稿: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会研究会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