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上午,2015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汕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三讲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常纪文作题为《大气与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保障》的专题报告。
报告会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贺建军主持。汕头市领导郭大钦、孙光辉、钟挥锷、谢泽生、马逸丽、林梃、刘少强,市纪委副书记黄辉忠等在主会场聆听报告。我市各区县有关领导和政法各单位干警在各分会场通过视频收听收看了报告。
常纪文教授是新中国首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后,2010年当选为第一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曾参与《物权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立法工作30余项。在昨天的报告中,他以新常态下的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运用大量典型案例,对我国大气和水环境污染防治的法治建设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和阐述。
汕头市委副书记孙光辉在会上讲话,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会后要继续加深学习领会,更好地消化报告的主要精神,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努力提升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推动我市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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