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共深圳市委下发《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同意设立深圳市法学会党组的批复》(深委〔2017〕82号):经研究,同意设立深圳市法学会党组,由市委政法委代管。
深圳市法学会党组的成立,不仅是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中共深圳市委对市法学会建设的高度重视、极大关怀和殷切期望。深圳市法学会党组将不辱使命,不负厚望,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力开展法学研究,积极投身法治实践,推动法学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为深圳的法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深圳市法学会是广东省地级以上市第一个成立党组的法学会,这标志着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法学会组织建设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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