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深对《民法总则》的学习和理解,掌握、领悟《民法总则》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更好地应用于司法实践,5月22日-27日,江门市举办《民法总则》培训班,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姜强法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张谷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薛军教授对民法总则进行解读,全市法院、检察院及律师协会共计50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现场
培训中,姜强法官就《民法总则》中提取公因式的体系及其发展进行了梳理,张谷教授围绕契约行为理论在《民法总则》中的地位及其体现进行翔实的介绍,薛军教授则对《民法总则》中的若干重要制度进行深入解读。学员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培训,学到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加深了对司法解释的理解和运用,今后办理相关民商事案件有了明确指引,收获很大。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