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广东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学术年会拟定于4月中旬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会主题
"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
请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或研究兴趣围绕上述主题撰写学术论文,题目自拟。
二、有关事项
1.广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广东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2016年学术年会合并进行;
2.请于3月15日前将撰写的论文发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以便汇编成集。对于提交的论文,省法学会将择优在省法学会公开发行刊物《法治社会》开设专栏刊发(不同意刊发的请注明);论文编排及注释体例请参考《法治社会》的投稿要求(详见附件).;
3.请务必于3月15日前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告知联系人是否参会,收到您的确认后,会务组将向您发出正式会议通知;
4.会议通知可在省法学会官网(www.gdfxh.org.cn)"通知和文件"栏查阅。
会务联系人:孔秋廉;电话:15626460229
牛梦婕;电话:18818398214
E-mail: gdfxjy@sina.com
附件
《法治社会》约稿函
《法治社会》是广东省法学会在长期编辑出版《广东法学》内刊基础上创办的公开出版发行的法学理论刊物,由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广东时代传媒有限公司、广东省法学会主办。《法治社会》国内统一刊号:CN44-1722/D,双月刊。办刊宗旨为: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及时报道广东及全国法学法律界最新研究成果,传播最新法治信息,交流最新学术思想,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事业的繁荣发展服务,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广东服务。
欢迎广大法学理论工作者、法律事务工作者惠赐稿件。凡赐稿者敬请遵循以下要求:(1)杜绝抄袭,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知识产权争议问题。(2)不得一稿多投,凡于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采用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对来稿原则上不退还。(3)文责自负,所发表的文章仅反映作者本人的观点,并不必然反映编辑部的立场,但编辑在保持作者原稿基本观点的基础上,有权对文章作文字性修改、删节。(4)稿件正文以8000字以上为宜,重大选题稿件可适当放宽篇幅。正文前须附300字左右的"内容提要"及3至5个"关键词".(5)本刊注释采用注脚,全文连续注码,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6)稿件须有作者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学位、工作单位、研究领域或方向及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文稿获得研究项目资助或属于课题研究成果的,请特别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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