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客观、准确了解《条例》各项内容的合理性、协调性、实效性,总结立法经验,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的委托,本课题组决定对《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问卷调查。此次问卷调查希望了解您对《条例》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及实施效果的意见和看法。请您客观地回答有关问题,您所反映的情况和内容,仅用于课题研究,我们将依法进行严格保密。
感谢您参与我们的调查!
问卷请寄: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广东警官学院教学楼四楼省法学会
电子邮箱:uwjs@163.com
附件:
1. 《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调查问卷1(适用于社会公众)
2. 《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调查问卷2(适用于信访部门工作人员)
3. 《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调查问卷3(适用于上访群众)
4. 《广东省信访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调查问卷4(适用于机关工作人员)
(请点击附件名称下载附件内容)
广东省法学会
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
2015年6月18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