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7日,广州、河源、东莞、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组建工作推进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广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的批示精神,广州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国林同志、河源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黄镜明同志、东莞市法学会副会长苏云太同志、清远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同志分别汇报了中立法律服务社组建工作进展情况,
一、发挥优势,借力各方,积极构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新平台
近年来,广东省法学会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关怀领导下,在中国法学会的有力指导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组建以“中立、客观、公益、专业”为宗旨的《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认真引领、精心组织和全力带动全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国、服务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走出了一条法学群团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助力社会矛盾化解的新路子。服务社自正式对外服务到今年7月31日不到两年,共接待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32件、695人(次)。其中信访案件268件;涉法涉诉案件257件;一审案件77件;二审案件34件;再审案件29件。通过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群众普遍对服务社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广东省法学会创办服务社的创新举措,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今年8月5日,孟建柱同志在广东省法学会报送的《第三方的力量——的创办与成效》一文上批示:这是法学会服务社会的有益探索。大家表示,要以孟建柱同志的批示精神为动力,充分发挥好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国、服务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把服务社的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二、紧锣密鼓,认真筹划,做好地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筹建工作
梁伟发同志在今年8月举办的全省法学会干部综合素质高级研修班讲话中要求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年内成立中立法律服务社后,广州、河源、东莞、清远四市法学会高度重视,认真筹划,全力推进,相继启动了中立法律服务社筹建工作。广州市法学会迅速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并由张国林同志带队,到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学习考察,落实服务社法律服务人员选配、服务场地和开业资金等实际问题。东莞市法学会早在今年初就成立服务社筹建工作小组,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筹建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市司法局等单位大力支持,落实了开办经费、服务社场地和理事长人选,争取今年9月挂牌。河源市法学会因受人员少等客观条件限制,尚未启动服务社筹建工作。清远市法学会本着“积极、稳妥、务实”的原则,争取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等单位支持,认真准备报批材料,积极落实场地和开业资金等问题,力争年底前成立。
三、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力争年内实现全省中立法律服务全履盖
梁伟发同志对四市法学会中立法律服务社筹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即要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同志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增强法学会在推进依法治国、服务法治建设“第三方”作用的认识,把创办中立法律服务社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大众的重要抓手。省法学会要切实做好引导、指导、示范和协调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社“为什么要建和怎么建”问题,推动好四市法学会今年11月前组建中立法律服务社,基本实现自上而下的全省中立法律服务全履盖。
一要坚持“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服务宗旨,推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要引导、组织当地法学、法律工作者通过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和法律宣传,引导和鼓励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三要继续争取市委、市政府、市律师协会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切实解决办公地点、经费保障、法律服务人员培训与选用等实际问题。在组织架构、理事单位构成、服务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经费保障等方面既要借鉴省服务社做法,又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有所创新。
四要学好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和参照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做法和经验来创办地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学习中政委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意见(试行)通知》、《第三方的力量——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创办与成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运作试行方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管理办法》、《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考核办法》等。
五要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通知》的要求和我省贯彻意见,以服务社为抓手,充分发挥好第三方力量的独特优势,引导当地律师和法学、法律专家学者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提供优质、专业、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从而为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发挥好积极作用。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