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青年学生应该具备哪些素质?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日期:2018-11-07 14:59:00
无论是做人权的坚定的践行者,还是做法治社会有力的推动者,青年人应该具备现代公民的底色。什么是现代公民的底色?我认为具备完整的、全面的法治思维是现代公民的底色。
对现代公民来说,他首先应该具备法治思维。所谓法治思维,第一个是平等思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现代的年轻人来说,人和人之间是平等的意识应该是深入骨髓的,不管对方或穷或富或贫贱或富贵,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这应该成为每个人对人权的一种基本认识。只有建立在平等的思维之上,我们才能够去谈人权保障。
第二个是权利义务对等思维。我们享有法律赋予我们的所有的权利,但同时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是有对等的义务,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我们在高谈阔论自己所享有的诸多法律所保障的权利之时,也应该深刻地认识到每个人的后面也是法律所赋予他的沉甸甸的义务,这些义务只有每个人都能够切实地担负起来,这个社会才能正常运转。如果一个社会人人讲权利,人人不讲义务、不讲责任,那我们的权利也无从实现。
第三,我们应该树立正当程序的思维。所谓正当程序的思维,就是我们在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应该讲究程序观念,即使是我们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需要一定的程序的,我们要让权利得到伸张,让受到损害的权益能够得到弥补和救济,也应该通过法律的程序去得以保障。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终将会成为国家的治理者,所以当他运用人民所赋予他的公权力的时候,更应当具有正当程序的思维,要知道这些权力是来自于人民,也是服务于人民的。当他运用公权力的时候应当遵循正当的程序。
第四,我们的年轻人还应当树立诚信思维。未来的社会一定是个诚信社会,法治与诚信是一对孪生兄弟,法治实际上就是要讲诚信,或者说就是要树立诚信意识,我们所谓的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的接班人,他们既要有非常清楚的法律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应该在个人品德修养上不断地向上进取,真正地成为德法兼修的新时代的新公民。诚信思维既是法律的底线,也是对个人修养的一种要求,所以对年轻人来说应当讲诚信,一诺千金,这也应该成为他们对待他人、对待社会的一种基本的行为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