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职能
来源:广东省法学会
日期:2017-12-29 17:39:00
负责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日常联系,积极配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重要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协助办理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征集法学界对重要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参与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受委托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地方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省人大常委会要求进行的其他立法咨询服务活动。指导地市法学会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