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法治报告会

专家网络访谈
问题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到将成立一个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从组织机构着手加强中国的法治建设,请谈谈您对此举措的理解?
个人觉得这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推进的途径。因为中国的法治建设、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等各领域的工作是一样的,与中国的政治体制存在密切关系,中央成立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就是在组织制度方面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实现提供一种保障。这个举措和力度也反映出十八大以来中央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视。在十九大闭幕后,这项工作又上升到了新的组织高度,个人觉得这也是十九大的非常重要的决定。
问题二:党的十九大闭幕后,广东应该如何用实际行动让十九大的法治精神落地生根?
其中会有许多的组织措施,个人的看法是,广东在法治建设方面一直在全国起到排头兵的作用,在法治建设中重要的是要为企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提供保障,并且能够让整个社会充满活力。
从这个角度来理解法治,广东所需要做的是,一方面全面落实中央有关法治建设的各项决定;另一方面是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为企业和社会成员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提供保障,实实在在地做好服务工作。用这样一种方式以提升广东的法治水平,继续使广东在全国法治建设方面保持领先的地位,个人觉得这应该是可期待的。
问题三:十九大闭幕后,国家开启了新时代建设发展的新征程。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及课题,请您谈谈,今后一段时期内该如何抓住机遇,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广东一直是有优势的,过去,广州被称为“千年商都”,在与中国其他地区相比,广州的营商环境应该一直在中国还是处于比较优势的位置。个人觉得广东应该抓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这样一个良好的机遇。因为法治建设实际上是对营商环境很好的深化和巩固,所以当我们谈到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时,其实是通过提高法治水平来提升一个地方的营商环境,如果能够抓住法治建设的机遇,相信营商环境会有很好的改进。
什么是法治建设?刚谈到法治建设是保障企业的合法权利,让企业有条件不断地发展、创新自身,法治就是为它提供保障的。当法治水平得到提高,企业的自主权也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企业发展的制度条件的就会比较好。
因此,广东应该借助法治建设的良好机遇,不仅把它看成是完成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政治任务,而且要把它当成广东自己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来抓住。

访谈预告访谈预告

11月上旬广东省2017年“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广东省市政法单位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四十讲将邀请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葛洪义作题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的专题报告。届时广东省法学会联合南方新闻网将对葛洪义教授进行个人视频专访,敬请关注访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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