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法治报告会

专家网络访谈
问题一: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用“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来概况这极不平凡的5年,我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您个人觉得这五年哪些法治建设工作可以称得上是历史性成就?
这个方面应该说非常多。我国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开始推进法治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任中央领导对法治建设都是比较重视的。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有一个特别的举措值得关注,就是召开了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第一次,在这次全会上还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这个决定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就法治建设的主张进行系统阐述。所以,从这一点上看来,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上升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此外,在具体的举措上,司法改革是特别引人注目的,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改革的问题作出了三十多个决定,这也是在党的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反映出了中央对司法工作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给人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
问题二:在十九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被明确作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它具有怎样的时代意义?
在十四条基本方略中提到“全面依法治国”,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央继续保持从党的十五大以来所确立的治国方略。在十五大中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十九大上,重申了这一治国方略,当然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在十五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一系列推动法治建设举措的基础上,再次表明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治国。
问题三:您觉得当下我国基层社会所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随着法治建设的推进,随之会出现一些非常重要的现象,这就是老百姓可以依照法律自主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当老百姓选择的范围扩大之后,他们能够自主做决定的事项也随之增多,随即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基层国家机关的工作压力增大,因为它直接面对群众的。所以当群众在做事情的时候,自己能选择的事情多的时候,他主动去找基层政府的一种可能性就大大提高。
伴随着法治的发展,基层工作的压力就会越来越大,因为老百姓都要依照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我们的基层政府是他们在主张权利中的第一求助对象,由于求助完基层才能够往上逐渐求助。所有基层能解决的问题都要由基层解决,基层解决不了的事情才能够逐级地往上找,基层由此成为第一道防线。
如果想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老百姓通过国家的基层机关满足自己的需要,不必不停地往上找。我们讲如何能够提升国家机关应对目前形势的这样一种能力呢?这得加强法治建设,使得基层国家机关的政权建设水平有一个很大的提高,同时也正是国家在推行法治建设的核心目的之一。个人觉得在面对新的形势下,此举是我们必须做的事情,也是我所谈的一个观点,法治建设中碰到的问题要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才能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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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上旬“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河源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四十一讲将邀请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葛洪义作题为“当前基层社会面临的主要法律问题及其解决”的专题报告。届时广东省法学会联合南方新闻网将对葛洪义教授进行个人视频专访,敬请关注访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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