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广东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我省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铁一般的使命担当和饱满的精神状态,为更好满足人民对法治、公正、平安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努力。”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信心满满地说。
曾祥陆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在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新论断、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效益、创新”导向,研究调整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思路目标任务,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细化工作举措,做到每一项目标任务都有具体的责任主体、时间表、路线图,善做善成,确保落地见效,在新的起点上再创广东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曾祥陆说,面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在体制机制保障方面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突出问题,司法行政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治本安全观有待进一步落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不平衡和职能发挥的不充分,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及人民对法治、公正、平安美好生活的向往之间存在不小差距。
曾祥陆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广东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思路是: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推动司法行政改革为主线,固强补弱、创新创先,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加快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全力打造广东司法行政工作升级版。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执行体制是广东司法行政改革下一步的重点。曾祥陆介绍,广东将以改造人为中心,推动罪犯改造工作从“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教育改造罪犯成为不再重新犯罪的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转变,推进罪犯改造评估中心、罪犯回归指导中心、罪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建设;深化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和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探索采取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延伸监管的方法;推进心理矫治、课堂教学、康复训练、职业技能培训等4个专业化戒治中心建设,打造戒治科学、执法公正、管理精细、安全有序、功能完备的规范化戒毒场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曾祥陆表示:“广东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样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突出矛盾,无论是人才还是建设资金,粤东西北地区都与珠三角地区存在很大差距。”
因此,广东将致力于通过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大信息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中的应用;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人才、政策的扶持力度等措施,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让每个群众都能享受到法治带来的实惠。
作为广东首创的,以全省统一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推广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在过往的几年里为全省的基层治理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曾祥陆告诉记者,接下来,广东将采取组织司法所会同村(居)“两委”摸底,法律顾问定期到户走访摸底,全面建立以村(社区)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方式,摸清村(社区)法律服务需求,并探索在司法所设立法律顾问助理等做法。
曾祥陆介绍,为了给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广东将进一步完善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网站、微博、微信、移动APP为一体的“12348广东法网”(广东公共法律服务网),拓展深化以县镇级为重点的综合型和专门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将如何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
曾祥陆表示,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将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更加自觉地把司法行政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广东将加强专业领域法律服务,建立广东律师人才库和律师调解制度,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法律服务工作和粤港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运用互联网手段创新公证服务方式方法;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证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保障机制建设,依托科技信息化,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在线化解平台;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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