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农历二月十一是新兴县太平镇大祀村的“火把节”,迄今已有数百年历史。活动当晚,数千名村民、游客点燃手中竹筒火把,抬着火捞、担着干柴,伴随着锣鼓醒狮,绕村夜巡,热闹非凡。2018年,“大祀村火把节”入选新兴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承载着历史的记忆,凝聚着民族的智慧。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力量,近年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持续为非遗保护提供法治支撑。2024年4月,该院在梳理政协委员《关于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建议》的提案中,发现县内文物可能存在公益受损的线索,随即开展调查核实。
大祀村“火把节”现场。
在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非遗项目进行“清单式”勘查时,新兴检察干警发现,大祀村“火把节”的举办地点正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存在消防设施缺失、管理单位防火力度不到位等安全隐患,相关职能部门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对群众生命安全以及文化遗产传承造成严重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新兴检察院组织了户外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俗历史文物专家学者、“益心为公”志愿者、群众代表参加,经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向对“火把节”举办地点的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消除安全隐患,并且以点带面,全面排查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建立日常联动机制,推动实现文物保护常态化。
检察建议发出后,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安排专人负责相关管理工作,清理杂物和易燃物品,并配备充足消防器材,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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