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丰顺法院联合埔寨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调解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成功促使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谢法官,我们这边有一起打架的案件,家长情绪比较激动,希望你能过来联合调解。”今年7月,丰顺法院谢法官接到埔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电话,立即赶往司法所。
谢法官经过了解,得知事情的原委:今年6月18日中午,埔寨镇某小学的学生小张、小李和小刘在教室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小李外公谢某听闻后,护孙心切,立即冲进教室去打小张和小刘,导致两人轻微伤。之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并对谢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事发后,三个家庭就医疗费等赔偿事项产生分歧。
“我们要求谢某赔偿医疗费,并且一定要赔礼道歉!”小张和小刘的家属情绪激动地表示。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丰顺法院、埔寨镇司法所和派出所共同组织三方家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谢某表示自己以为外孙受到欺负,冲动之下才对另外两名同学动手,已经认识到错误,愿意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小张和小刘的家属则表示,赔偿事小,谁家孩子也不愿意被打,主要是气难消。谢法官、民警及调解员先是对谢某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又耐心对三方进行释法说理,并劝说谢某向小张和小刘的家属道歉。
在法官、民警和调解员的共同调解下,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谢某一次性赔偿小张和小刘两家各500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同时,谢某还诚恳向两家表示道歉,获得了两家的谅解。至此,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近年来,丰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1+6+N”社会治理体系,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培育“丰调语顺”调解工作品牌,开展诉前调解和指导人民调解等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推动“小事不出村、矛盾不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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