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尾市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推进会召开。会议总结2023年4月全省多元共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现场会在汕尾召开以来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成效,剖析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下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行工作部署。市委副书记林少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局长石磊主持。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省委政法委关于“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和市委“百千万工程”“明珠系列”攻坚行动的工作要求,有力有序推进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1”指镇(街道)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基层政法力量和“民情地图”基层治理信息化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政法综治力量)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巩固深化全市“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围绕“镇村(街道、社区)风险排查、就地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促进讲信修睦”目标定位,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助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三三五”模式走深走实,推动法治汕尾、平安汕尾向更高水平迈进,更好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深入实施“一体统筹”“一网共治”“一站五调”“一图尽览”“一合多元”五大工程,蓄力推进镇(街道)综治中心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整合多元力量、创新方式方法、加强科技支撑、强化实战运用。一是要聚焦“1”个中心,强化综合阵地功能、整合资源力量、融合机制流程,进一步加强中心集成化、枢纽化建设;二是要聚焦“6”个主体,推动基层网格往末梢延伸、推动政法力量往基层下沉、推动数字平台往互通发展,进一步引导同向发力、协作联动;三是要聚焦“N”个单元,深化群团组织作用、深化各行业调解组织作用、深化人民群众作用,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
会上,市城区、海丰县等地区和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市直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等22个市直单位相关领导同志,各县(市、区)党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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