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者,正之至也。反垄断工作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体量大,数字经济催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方兴未艾。面对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数字经济发展新趋势,在反垄断方面有何作为?如何作为?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深圳大学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广东省法学会研究基地特约研究员叶卫平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近年来,广东积极制定相关宏观政策、强化反垄断执法司法,助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落地。他建议,未来应从塑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做好产业发展状况监测和产业发展引导等方面入手,以法治赋能数字经济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叶卫平:广东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市场化程度较高,有着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基础。当前,面对逆全球化和全球贸易摩擦带来的诸多挑战,广东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法治建设、民生保障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担负着重要使命。基于此,强化反垄断和落实竞争政策的要求,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消除粤港澳三地的贸易和投资壁垒,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而优化资源配置,解决区域发展中的资源错配和同质化竞争等难题,进一步推动内地与香港、澳门的经贸往来。在这一过程中,广东也将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积累制度经验。 问:围绕反垄断法实施和竞争政策落地,广东有哪些探索和举措? 叶卫平:近年来,广东在宏观政策、执法、司法、法治宣传和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等领域做出了不少探索,不断丰富和完善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体系。 在宏观政策层面,2021年我省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推动竞争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落地的实施方案》,同步组建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委员会和专家咨询组,为竞争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政策和组织保障;同年出台的《广东省市场监管现代化“十四五”规划》中,也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推动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提高反垄断执法水平、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等方面作出了专门部署。 在执法和司法层面,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32件。常态性反垄断法执法机制的运行,为经济发展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省法院过去5年审结不正当竞争及垄断案件5000余件,多个案件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司法裁判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中的导向作用也日趋强化。 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方面,广东不仅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省、市、县三级全覆盖,而且全部落实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此外,深圳在全国率先试点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同时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性质的公平竞争委员会……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全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积累了经验。 立足粤港澳大湾区的独特优势和经济纵深,广东持续推动与香港在反垄断执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今年7月,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与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签署了《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竞争政策与法律有效实施备忘录》,共同发布了《粤港企业竞争合规指导手册》,这也标志着粤港两地的竞争事务交流合作步入实质性发展阶段。 问:推动反垄断和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广东应该重点关注哪些问题? 叶卫平:一是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执法工作。从目前有关部门查处的反垄断案例看,不同经济业态出现垄断现象的概率是不尽相同的,在出现垄断现象以后,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也存在差别。出于优化执法资源的考虑,应重点关注一些垄断行为高发的行业领域。 二是加强反垄断实施队伍建设和完善执法司法衔接。在加强实施队伍建设方面,要强化执法资源配置,充实反垄断执法力量,同时要兼顾执法专业技术方面的需求,比如通过各类培训优化执法人员知识结构,组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理论研究和专家队伍等,为反垄断执法机构赋能。在完善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方面,人民法院和市场监管、金融监管、互联网监管等主管部门需完善协同配合机制,推进业务交流、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保证反垄断法分析模式和违法认定标准的同一性,共同推动形成公平竞争保护合力。 三是发挥企业的主体性作用,加强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政策的实施,不仅需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也需要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完善合规体系建设。此前,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广东省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就是引导企业发挥守法的主体性作用,开展合规体系建设的积极尝试。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部门在制定此类政策时,应从提高企业合规收益、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等方面综合考量,从而为其提供足够的合规动力。同时,需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合规工作予以重点关注。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多方协作。一方面,垄断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呈现出“涟漪效应”,影响到多元社会主体的权益;另一方面,反垄断合规的参与主体具有多元性,随着社会各界对反垄断法关注度日益提升,各类主体参与其中的深度和广度亦逐步增加。基于此,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动员多方力量采取相应的行动,包括媒体监督、投诉举报、反垄断公益诉讼等。 问:广东是数字经济大省,在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反垄断进程方面,面临哪些挑战?有何针对性建议? 叶卫平:近年来,数字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带动全省经济迅猛发展,但与此同时,部分经济领域的市场集中度提升,带来数据垄断、算法歧视、价格欺诈、网络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当前,持续发挥反垄断法的积极作用,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需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的理念。 一是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赋能引导。广东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可以考虑从推动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塑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做好产业发展状况监测和产业发展引导等方面入手,建立多层次数字经济体系,推动实现数字经济均衡发展。就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而言,考虑到数字经济的产业特点和市场状况,要做好对相关企业的行为规范,建立分类监管策略,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 二是要优化监管体制机制,提升数字化、协同化监管能力。对反垄断执法部门而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新业态不断涌现,线上商业交易日趋频繁,给传统的注册登记、市场监管、消保维权、执法办案等各项业务都带来了一定冲击。基于此,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实体与程序制度规则,提升监管能力和专业化水准,加快反垄断执法协作体系建设。 注:本文部分参考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论述研究”(编号:GD22TW04-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