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正式开始法官职业化改革。图为宝安法院法官在调解纠纷。何俊摄
法治优势
2月27日,全国“两会”前夕,深圳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宣布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正式启动,打响了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头炮”。据悉,这项改革在全国尚属首次。
回首过去30年,深圳以市场化改革领全国风气之先,创造了奇迹。未来30年,深圳的发展靠什么?2013年12月26日,深圳市委全会召开,确立了深圳改革主攻方向——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开发开放来牵引和带动全局改革。其中,法治化则被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
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表示,深圳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之地,必须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积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安全有序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使一流法治成为深圳新时期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
法治化 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点
深圳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深圳人一直在探寻。3年前,深圳提出了一流法治城市的观点。2011年10月1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在会上明确地提出要把深圳建设成为“一流法治城市”,由此揭开了新的一篇。
2013年1月,深圳“两会”期间,深圳市政协直接将《关于把深圳建设成一流法治城市的建议》作为一号提案提出,由深圳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向大会提交。
提案指出,2012年深圳市政府获“中国法治政府奖”,深圳市检察院的“案件管理系统”建设、深圳市中院的“查控网系统”建设分别在全国司法机关获得肯定和推广,深圳经济特区的立法也为国家立法提供过许多可借鉴的经验。然而,深圳的法治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使深圳的法治与国外先进城市水准相距仍较远。
为此,提案提出了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司法权威、把信访维稳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培养公民法治信仰、大力支持法律服务业等7条建议。
此后,深圳多次召开“一流法治城市”相关会议,市委书记王荣、市长许勤也多次就“一流法治城市”发表讲话。2013年12月,全国普法日期间,深圳进一步出台《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从2013年12月起至2014年6月为第一实施阶段,并争取在201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一阶段共包括7项专题行动,深圳将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法律法规实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社会法治氛围营造、不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司法公开、依法行政等专项行动,曝光处理一批执法负面典型。
法治深圳网暨深圳普法微博微信也于同期正式开通。深圳市市长许勤在开通仪式上表示,要按照全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会议的要求,以法治深圳网暨深圳普法微博微信开通为契机,加快法治城市建设步伐,使法治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意识和自觉行动,成为深圳经济特区的鲜明特质和竞争优势。
2013年12月26日,深圳市委全会召开,确立了深圳改革主攻方向——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开发开放来牵引和带动全局改革。法治化则被确立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王荣表示,深圳作为市场经济的先发之地,必须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积极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形成安全有序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使一流法治成为深圳新时期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
改革举措 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
此后好消息不断。2月27日,作为建设一流法治城市打响的“头炮”,深圳专门召开政法工作会议,宣布深圳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正式启动。
根据深圳市委常委会1月21日通过的《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法院工作人员将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并对各类人员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法官将直接作为第四类别公务员,单独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以法官等级定待遇。
据悉,深圳早在2003年就曾进行过法官职业化改革方面的探索。2013年,深圳再次将推进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工作纳入全市重点改革项目。
2013年7月份以来,深圳市委加大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力度,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积极推进改革方案的研究、起草工作。王荣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挂点联系深圳市中院,多次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工作进行调研、指导。许勤多次听取汇报,积极支持改革工作。
在深圳市中院、盐田区委上报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依据中央文件精神,改革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测算,多次征求深圳市委政法委、市编办、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委、市区两级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争取支持,形成了《深圳市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
王荣表示,推行法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是深圳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措施,是落实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意见的具体实践。
用好特区立法权,赢在起跑线上
■专家观点深圳市政协委员王红军:
深圳有特区立法权,在构建一流法制环境、打造一流法制政府方面,深圳应充分用好这一职权赢在起跑线上。
特区立法权能否用好用实?与之相对应的立法机构和队伍至关重要。而立法工作又是一项专业性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应该扩大和增加法学专家、社会学家等在深圳立法机构中的数量和比例,健全立法监督和保障体系,在社会改革、社会管理和民生方面做好充分的立法调研和立法规划。不但要提高立法数量,更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另外,对执法也要进行改革,不留执法盲区。建议明确时限要求,像当年“深圳速度”一样,用深圳的执法效率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公平、正义,树立法律权威,最终树立市民对法律的敬畏感和崇尚感。
支持社会力量建设网络问政平台
深圳市政协委员谢强:
建议加大网络问政平台建设的支持,公共财政应该予以充分保障。此外,还可以积极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公益性网络问政平台,形成官方、民间互补的平台体系;通过宣传呼吁网民群众积极参与,广聚民间智慧,不断完善和推进平台建设,并以网民群众的参与支持调动问政平台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问政平台高效率运行;统一标准,通过标准的制定,不仅能为问政平台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而且能促进问政平台运行机制的不断完善,提高政府与百姓问政效率。
能交给社会解决的,尽量交给社会
深圳市政协委员骆冰:
要增强竞争力,打造一流法治城市,就应该首先树立“有限政府”的核心理念,即凡能交给社会解决的,尽量交给社会;需要政府牵头的,或需要社会和政府共同协商的,政府当仁不让。
社会协商共治也意味着社会主体需要更加充分地发育起来,为此,目前最需要推动的是行业协会、企业公会、公益慈善、社会服务、社会自治等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大发展,让工青妇组织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群众组织,实现中央提出的“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