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晚,由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图书馆、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主办,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盐田区法学会承办的“民断是非”第二十三期普法辩论会在深圳市图书馆五楼报告厅成功举办。
本次辩论会的主题是“应不应该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由深圳市菖蒲辩论协会的优秀辩手组成正反双方进行辩论,15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组成大众评审团进行投票,最后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周卫教授进行点评。在本次辩论会中,正反双方激烈交锋,纷纷对自己的观点展开阐述,现场评审、行业代表及观众也积极参与互动,分享自己对“应不应该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观点与看法。
辩论环节:正方认为应该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一是动物需要得到保护和尊重,应纳入法律的保护范围中。二是出台《反虐待动物法》是解决虐待动物事件最行之有效的手段。三是别国的立法为我国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奠定了基础。
反方认为不应该出台《反虐待动物法》:一是中国缺乏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基础。二是出台《反虐待动物法》存在立法障碍。三是目前在中国用法律保护动物的执法资源不足。
行业观点:在观众互动环节深圳市犬类保护协会秘书长董震君表示,首先,《反虐待动物法》它适用的对象是人,不是动物。我们要清楚动物并没有权利,只是人施于它的福利。其次,保护动物和帮助贫困小孩性质是等同的。动物和人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我们对动物施加的这些伤害,可能有一天动物会回馈给人类的。最后,在西方很多关键数据调查当中,75%有过暴力犯罪的人士他们小时候也有虐杀过动物的行为。虐待动物的行为,会导致社会的一种暴力的行为。所以我认为出台《反虐待动物法》的必要性毋庸置疑,法律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专家点评:深圳大学法学院周卫教授表示,首先,应该对动物加以保护已经是达成的共识,这一点是很明确的。其次,保护的规范选择问题。法律规范只是社会规范,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等多种规范当中的一种。是不是在这么多规范当中非要用法律规范来保护值得思考。再者,保护的程度。是保护全部的动物还是保护部分的动物,当前中国不是不保护动物,在中国也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是我们选择的还是比较强的人类中心主义的保护方式,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动物进行保护。最后,即便要保护的话,现在我们也有专门法的保护,就是针对部分动物加以保护。法律是对资源的一种再分配,所有法律立法或者执法都是有成本的。能否入法以及保护程度,终究要受具体条件限制。不能因为我们喜爱宠物就呼吁专门出台一个《反虐待动物法》。因为当一部法难以实施的时候,这部法律最终就会损害法的权威性。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