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
我市法学会自2014年12月换届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省法学会的关心指导下,根据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以及省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等活动,先后创办了《湛江法学》、《法治湛江》期刊,为建设“平安湛江、法治湛江”,提供了法学理论支持与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湛江市法学会成立于2003年7月,一直由市司法局代管。2014年12月,市法学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法学会理事会和领导机构。2015年5月,市编委会根据省委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发文同意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划归市委政法委管理,安排给市委政法委4个人员编制(1名行政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负责法学会日常工作。2015年10月底,我市辖下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县级法学会。目前全市共发展团体会员360个,个人会员1718名。
二、换届以来工作情况
(一)按照“四有一调整”的要求,扎实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
根据省法学会的年度工作安排,2015年是县级法学会建设年。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高度重视我市县级法学会的建设工作,在2015年6月1日联合下发了《湛江市建立县(市、区)法学会工作方案》,要求按照“统一部署、全面铺开、积极推进”的工作原则和“四有一调整”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在2015年10月底前必须全部建立法学会;6月5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召开了县(市、区)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县级法学会筹建工作,传达了省会议和市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精神,解读了《工作方案》,并对法学会筹建工作的路径作了说明;6月8日,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创建平安湛江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要精心部署,严密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全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2015年7月初市法学会组成督导组到各县(市、区)进行督导,并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落实办公场所、筹建人员及经费,完善工作机制,指导筹建工作。拟定法学会筹建工作路径,为各县(市、区)法学会指明了清晰详细的筹建步骤。同时,为及时掌握并推动各地法学会筹建工作,市法学会下发了《关于报送法学会筹建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法委要按照工作方案,在7、8、9月底前分别上报筹建工作进展情况。2015年10月底,我市10个县(市、区)全部成立法学会。
在县级法学会全部成立后,为推动我市各县(市、区)法学会工作开展,参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市法学会于今年6月起草了《湛江市县(市、区)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下发10个县级法学会征求意见。通过建立和完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县(市、区)法学会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我市法学会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繁荣法学研究,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实践。
湛江市法学会把开展法学研究,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湛江法治实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15年8月创办了《湛江法学》,秉持“ 立足湛江、研究湛江、服务湛江”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面向法治实践,努力把刊物办成繁荣湛江法学研究,传播法治的能量,指导湛江法治实践的新阵地。2016年初,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助推法治湛江建设,我会在《湛江法学》的基础上,改版提升,创办了《法治湛江》这一刊物,使之更贴近湛江,服务湛江。《法治湛江》是由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制局主管、市法学会和市依法行政研究会主办,整合原《湛江法学》和《湛江依法行政》两种期刊,今年5月已发行第一期,印刷数量3200本,免费发至市、县四套班子领导、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团体会员、个人会员。
(三)大力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推动基层法治。
为了做好法律宣传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去年以来,市法学会多次组织到各县(市、区)开展基层法治工作的调研活动,深入各镇(街),走访社会矛盾纠纷较多的村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各类矛盾纠纷的情况,为后续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基层法律宣传工作,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打下基础。
去年10月,在湛江市法学会的积极推动和指导下,吴川市法学会成立了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吴川市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按照区域在15个镇(街)均设立了公益法律服务站,每站设有联络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负责收集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涉法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法律专家参与法律咨询和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吴川市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半年来,已接访群众256人次,指导办理民工欠薪、房屋拆迁、征地等重点疑难案件21宗,办结15宗。各镇(街)服务站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04件,化解446件,受到了吴川市委市政府的肯定,让法学会进入了公众的视线,建立了良好的形象,为服务基层、服务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也为市法学会开展基层法治实践活动积累了成功的经验。
(四)加强与兄弟市法学会的沟通,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2015年8月,市法学会就如何办好法学会会刊工作赴茂名进行学习交流,并举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市法学会和茂名市法学会就如何筹建县级法学会和筹办法学会会刊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法学会下一步工作设想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为加快推进我市县级法学会的成立工作,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积极组织考察学习,为我市县级法学会的筹建工作提供借鉴。针对各县(市、区)法学会在筹建工作中反映的带普遍性的问题,如县级法学会的性质、任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牵头组织了各县(市、区)委政法委负责筹建工作的常务副书记,分别到中山、汕尾、汕头和江门等兄弟市学习考察法学会建设工作,通过现场考察和座谈交流,学习兄弟市在筹建县级法学会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做法及市法学会发展的相关策略,加以借鉴、吸收,为我市法学会的发展和县级法学会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加强法学会机关建设,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管理队伍。
换届以来,市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法学会和湛江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市法学会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以及办公场所,置换一批办公设备。同时认真协调指导县(市、区)法学会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队伍。
三、存在问题
换届以来,市法学会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仍存在不足和面临一些困难:大部分县(市、区)法学会的机构人员编制、专项经费普遍得不到落实,只停留从政法委机关内部临时调配人员,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法治论坛和法学报告会开展得还比较少;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法律政策意见的参谋助手作用未充分发挥。
四、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以今天会议精神和伟发会长的讲话精神为指引,立足湛江现状,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省、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开展法学研究和法律宣传服务,年内拟举办1期专题法治论坛和2场法治报告会。指导各县(市、区)法学会立足基层、研究基层、服务基层,开展学术研讨活动。
(二)继续抓好《法治湛江》的编辑出版工作。争取把《法治湛江》办成湛江市宣传法治的高质量、高水平季刊。
(三)进一步推动市法学会及各县(市、区)法学会的组织建设。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相关部门联系,争取市法学会的人民团体性质定位;按照“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协调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部门,争取实现各县级法学会的人员编制配置合理、机构设置完善。
(四)积极创新亮点项目。继续抓好吴川市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试点工作。待经验成熟后,争取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以推动基层法律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与省法学会和兄弟市法学会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向省法学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省法学会的指导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兄弟市法学会沟通,多联系,学习借鉴兄弟市法学会的亮点工作和经验。
五、两点建议
(一)目前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部成立法学会,基本上都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法学会的日常工作,但存在着法学会工作人员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以及业务能力水平相对较低等情况。希望省法学会可以整理出一套系统的市、县两级法学会工作职责及有关工作制度等资料,组织市、县级法学会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内容和职责进行培训。
(二)目前我市法学会和10个县(市、区)法学会的机构性质全部为社会团体,与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人民团体的机构性质不一致,不利于开展工作。希望省法学会争取省委重视,统一明确市县两级法学会人民团体的机构性质定位,进而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内容,以解决制约当前市县两级法学会发展的瓶颈,推动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