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法学会
(2016年6月3日)
一、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市编办发文市法学会从市司法局划归市委政法委管理,市法学会于2013年12月召开了第一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叶常浓同志为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市法学会机关在职2人(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员编制纳入市委政法委内部管理。各县区法学会已于2015年9月30日前相继成立,目前全市会员共有500多名。
二、2015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发布了《广东河源金融法治建设报告》。针对我市近年来金融服务业发展较快及存在一些问题,去年3月,在省法学会大力支持协调下,我们积极与广东金融学院、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联系,邀请省内外金融法学专家学者,共同对我市金融法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同时筹备第四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去年10月17日,第四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以“融合与创新:新常态下的金融法治”为主题,在我市成功举办,来自省内外的专家学者及我市各县区委政法委分管法学会的副书记和市直政法、金融等各单位领导100多人出席参加研讨会。河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叶常浓,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陈瑞光,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马龙海,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广东—诺丁汉高级金融研究院院长李丹儿,广州仲裁委主任陈忠谦,河源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黄镜明,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主任张长龙等出席会议开幕式。叶常浓、李丹儿分别在开幕式和闭幕式上致辞。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忠谦以“互联网+金融仲裁”为题、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副会长管晓峰以“互联网金融风险与控制”为题、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行长罗江敏以“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机制建设的思考”为题、上海市金融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宋一欣以“证券投资者权益维护与董事责任保险制度”为题、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邓敏贞副教授以“我国碳金融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为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副主任李军以“浅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基础性判断原则”为题、河源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陈荣芳以“浅析我市非法集资现状及完善相关法规的建议”为题分别发表了精彩的演讲。《第四届中国·南方金融法治研讨会论文集》共收集论文50余篇,研讨会上,河源市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人民银行河源市中心支行共同发布了《广东河源金融法治建设报告》,该《报告》是本届研讨会取得的最重要成果,是目前国内地级市首例金融法治建设报告,深受同行好评,许多省内外地级市法学会纷纷来电要求赠阅。
(二)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全市县区法学会相继成立。根据省法学会年度工作安排,去年是大抓县级法学会建设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叶常浓高度重视,专门就县区法学会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强调全市县级法学会必须于9月底前成立,并在市法学会一届二次理事会上又对县区法学会建设工作再次加温鼓劲。9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黄镜明,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叶步高先后深入各县区开展专项督导,现场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至9月30日,全市所有县级法学会全部挂牌成立,圆满完成省法学会部署的年度工作任务。
(三)组织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去年主要组织了2场报告会。一是市委中心组专场报告会:8月21日,在市会议中心观众厅举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市委中心组专题报告会,邀请了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省委党校教授宋儒亮同志作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报告。报告会由市委副书记黄建中主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到正科以上干部共800多人聆听了报告。二是政法专场报告会:9月1日,市委政法委委员、市直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机关干部、市委政法委全体干部共100多人,在市公安局政法网视频会议室,收听收看省“双百组委会”举行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省市政法单位专场暨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二讲,市领导叶常浓同志出席分会场聆听报告会。
(四)积极发动会员围绕中心工作,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河源建设。根据省法学会部署的课题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叶常浓同志指示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政法重点任务要求和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市法学会2015年度研究的重点任务和重点方向,确定了包括生态工业基地建设法治保障研究、河源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研究、助推产业升级相关法治保障研究、基层社会管理法治化研究、综治工作的法治化研究等年度重点课题。年初,市法学会协调市多部门以水资源为核心,开展了生态环境法治保障调研,调研报告被省法学会采用。一年来,市法学会经常以电话与会员沟通,做好思想发动,协调相关事宜,宣传发动全体会员不断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法治河源提供正能量。
(五)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2·4宪法日,市法学会印制一批以“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折页,会同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多部门,走上街头,在市区人群比较集中的各种场所,联合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法制宣传,当场解答广大群众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
(六)加强会员信息管理,注重服务保障。按照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加强会员信息和档案的管理,整理核实信息数据,录入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建立法学会会员个人电子档案。落实会员管理、课题研讨、情况汇报等学会工作制度,加强会员的服务管理,定期向会员寄送文件资料,部署工作任务,通报工作动态,提供服务信息,特别是国家、省举办的各种征文、论坛,市法学会都及时将活动的时间、内容、相关要求等传达到会员,为会员提供履职必要的帮助和保障,力求更多的会员能更大范围参与各类活动。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人员少。因编制所限,目前,市法学会专司法学会工作的只有2人(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副秘书长各1名),县区法学会大部分仅有1人,难以应付法学会工作之需。
(二)经费不足。市法学会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目前是每年10万元,仅应付省法学会统一部署的一些活动开支都不够,基本没有本级开展活动经费。县区法学会还有个别没列入财政预算。
(三)级格不明确。市法学会目前隶属市委政法委管理,会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分别设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处)、副秘书长1名(正科),具体级格并未明确,给实际工作带来诸多不便。所有县区法学会也没有明确级格。
四、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6年市法学会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继续坚持虚实结合、虚功实做、重在促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坚持有所作为、勇于探索、积极创新的理念,以有为促有位,着力提升法学会的工作地位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参与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河源平安稳定,促进法治河源建设。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团结带领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不断繁荣法学研究,参与地方立法,在建设法治河源实践中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一)进一步加强市、县(区)法学会建设。从实现“有专(兼)职干部、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入手,着力向“有人才支撑、有机制保障、有成果转化”的目标发展。
(二)着力抓好《河源法学》期刊的编辑出版工作,力求建立市法学会门户网站和法学会公众微信。建立开展法学研究的激励机制和工作机制,不断繁荣法学研究。
(三)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并将其作为长期的基本工作机制。1、召开年会。2、适时组织学术交流。3、选送会长、副会长参加省法学会组织的学习考察。4、12月4日举办“国家宪法日”座谈会,配合市普法办开展普法宣传。5、编辑出版《2016河源法治建设报告》。6、组织发表论文。
(四)继续做好“双百”法治宣讲活动。根据省组委会、省法学会的统一部署,选好主题,严密组织。主要组织市委中心组专场和政法专场报告会。
五、几点建议
(一)请省法学会多组织市、县级法学会工作人员培训。目前我市市、县(区)法学会均已成立,基本上都有专人专司法学会工作,但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大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相对偏低,建议省法学会适时组织一些培训,力求将全部法学会工作人员培训一遍,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进一步争取相对统一各级法学会的级格和人员编制。就我市各级法学会的情况而言,市、县(区)均无规定法学会的级格和人员编制,其中市法学会只规定了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及副秘书长的级别(均为市委政法委的领导职数),人员由市委政法委调剂2人专司法学会工作;县(区)法学会是指定1-2人兼职法学会工作,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各级编制部门都以没有省编委的文件依据为由不批给法学会建制级格和人员编制(包括财政负担的临聘人员)。这样的格局非常不利市、县(区)法学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