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法学会
(2016年6月3日)
尊敬的伟发会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由我代表梅州向各位汇报我市法学会建设的相关工作情况以及个人体会,不当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一、基本概况
2012年4月5日,梅州市法学会正式成立。现有会长1名(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会长9人,常务理事40人,理事94人,会员184人,会员以政法系统为主,覆盖各部门、各行业、驻梅单位。目前由市委政法委主管,下设秘书处,现有2名事业编制,属于定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全市8个县(市、区)均成立了法学会,会员达到505人,团体会员45个。梅州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在省法学会的关心指导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国法学会章程》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创建“法治梅州”为载体,积极联系全市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法学研究和交流培训,创办法学刊物等,努力为全市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大局服务。
二、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顺势而为,法学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做好市法学会工作首先要善于“借势”。所谓“借势”,就是要顺应党和国家提出依法治国、举国上下对法治的重视和支持之“势”,顺势而为。我市法学会正是借这股“东风”,顺势而上,“扬帆起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始终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2015年省法学会八届二次理事会召开后,我们迅速把会议精神和我市市、县两级法学会的建设情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积极申请争取解决市法学会秘书处编制、经费等问题。市委黄强书记非常重视,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对组建法学会进行研究。我本人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市县两级法学会建设进行谋划,提出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深入到基层调研,掌握情况。二是着力加强市级法学会建设。2015年7月,市委黄强书记、市政府谭君铁市长专门作出批示支持解决市法学会机构、编制、经费等问题。市编委批复同意市法学会秘书处解决2名事业编制,其中秘书长1名(按正科职配备),人员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市委政法委还调整出专门办公室解决市法学会办公问题,一方面加大市法学会软硬件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法学会在法治建设、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加强法学研究。三是积极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全市专门召开全市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推进会。组织了8个督导组,开展专门督导工作。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成立法学会,个人会员达到505人,团体会员45个。
(二)突出重点,服务发展,法学研究成效进一步显现。做好法学会工作要善于“借智”。法学会要创新载体,搭建平台,充分组织发挥好法学界、法律界专家和精英的作用,让智慧“点石成金”。一是开展法治调研。市法学会紧紧抓住我市获得全省首批获得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权这一契机,专门组织对法学会参与地方立法的意义、方式方法和内容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依托会员中法律人才多的优势,在环境卫生管理、古民居保护、水源保护等拟制定地方法规的领域,通过理论研讨、实地调研等方式,积极参与服务我市立法工作。同时,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嘉应学院广东省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等机构,对我市“法制副主任”活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为全面推广法律进村组织提供参考。二是开展“双百”活动。我市法学会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的要求,不断提高我市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和维稳能力,推动“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2012年至今,我市法学会每年均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的形式,举办了多场专题法学报告会,先后邀请了中央党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等法学专家作专题报告。每次报告会,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同志均参会,取得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三是打造“梅州法学讲座”品牌。以法治文化“沙龙”的形式,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来梅州授课,加强对法学工作与法律实际工作的交流培训。市法学会首先根据当前的热点确定好研究课题,邀请法学专家对该课题进行准备,准备充分后采取授课和专题研讨的形式,增强互动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会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提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由全体会员及市委、市人大、政协、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等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学讲座,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会员们的好评。四是当好法治梅州的“思想库”和“智囊团”。市法学会每年坚持举办专题征文活动,分别以“提升服务‘富庶美丽幸福新梅州’建设水平”、“公正司法、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政法重点工作大家谈”为主题,着力研究破解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拓宽成果转化渠道。认真组织全市会员参加中央、省各类征文活动,共推荐论文80多篇。
(三)搭建平台,强化交流,法制宣传作用进一步发挥。做好法学会工作要善于“借力”。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法学会工作不仅有所作为,而且大有可为。但是工作量也不断增多,单靠法学会“单打独斗”难于很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需要法学会充分调动好会员和会员单位的积极性,协调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才能更有作为。一是制订完善会员联络员制度。打造法学会会员联络员协调、沟通、联络的互动平台,推动会员更多地参加对外法学学术交流活动,不断开阔会员的视野,扩大我市法学、法律界的影响力。二是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2012年,我市法学会被市委、市政府认定为首批10家“枢纽型”社会组织之一。市法学会积极组织“宪法日”宣传、座谈会和各类法制宣传,统筹指导全市涉法类社会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努力使社会治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做好法学杂志书籍编印工作。市法学会出版了《梅州法学》杂志,作为会员交流学习的平台,并不断提升编印质量,共编印了6期《梅州法学》杂志。2015年,我会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究,撰写论文,并编辑出版了2本《梅州法治论坛》书籍,为我市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市提供舆论支持。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市、县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工作开展顺利、成效凸显。但也要看到,我们的工作离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要求以及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二是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的能力应进一步提高。三是会员参与面不够宽,队伍建设应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力促使梅州法学会创新升级,更好地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学服务。
(一)努力健全工作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健全完善法学会工作机制,做好会员发展、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做好市、县(市、区)法学会自身建设工作,抓好法学会各项工作的落实,助推我市法治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加强学术交流活动,搭建法治研究平台,开展“双百”法制宣讲活动和举办“梅州法学讲座”。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法治梅州”。
(三)认真组织法治研讨活动。做到“三个围绕”(围绕疑难、敏感法律问题、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服务地方立法等主题开展法律实践),加强法制宣传研究阵地建设,为全市“一区两带”发展战略(建设嘉应新区、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加快苏区振兴发展和“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今年,我市将以课题研究、法治宣讲、授课、实习等形式,与西南政法大学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合作基地,切实发挥法学会的平台作用,希望省法学会给予我们指导和帮助。
另外:有几个建议:一是建议上级法学会与人事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就市、县(市、区)一级法学会秘书处人员编制问题作出规定,进一步规范解决人员编制问题,确保法学会有专人办事。二是建议省法学会对欠发达地区给予经费支持,确保法学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议省法学会加强具体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等。
以上是我汇报的主要内容,希望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