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学会成立于1983年,目前的工作机构是第六届理事会,于2014年2月选举产生。六届理事会包括会长一名、常务副会长一名、副会长13名、常务理事19名、理事55名。法学会的日常工作机构由市编委核定列入群团序列,编制4名。六届理事会成立以来,我们根据法学会的职能定位,在省法学会的具体指导下,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深圳的法治实践出发,以法治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开展法学会的各项工作。
一、全力打造法学会重点品牌活动
(一)共建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为加强对港澳台和外国法律的查明、适用和研究工作,推动法律查明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下,我会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出版社协同共建的“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于2015年9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以我会的会员单位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为依托,建立后将致力于促进实务部门与研究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中国内地法律查明机构之间及其与域外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推动建立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查明机制,服务开放型经济体制。
中心的根本任务在于加强面向社会的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完善与法律查明相关的法律库、案例库,明确法律查明专家的选用标准,规范法律查明的工作程序,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查明的网络平台,开展涉外法律的相关培训,组织国际峰会等,努力将研究中心打造成为一个应用方便、交流通畅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中心挂牌成立以来,接收多起法律查明咨询,接收相关部门委托8件,涉及查明的国家和地区包括开曼、马来西亚、香港、台湾等,法律查明工作作辐射力初步显现。同时,中心正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和前海蛇口自贸区建设的实际需要,整合各种资源,打造跨地跨界的法律服务公共平台,主要工作包括:推动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库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法律查明的网络信息平台、组织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法律峰会等,为深圳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为国家的“一带一路”战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打造高端学术论坛-“深圳法治论坛”
法治工作需要权威的理论引导,需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积极参与,为此,我会致力打造一项高端、权威的学术平台。去年,我会联合罗湖区法院(罗湖法律文化书院)、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策划开展“深圳法治论坛”系列讲座。
目前,“深圳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15期,我们坚持“每月有活动、坛坛出精品”的宗旨,将该活动打造成为深圳法律文化活动的名片。2014年5月21日第一期论坛邀请了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教授作题为《法治中国的前沿问题》的报告,张文显教授从我国法治发展的实际出发,对“时间定位”“模式定位”以及“改革定位”进行了梳理,提出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要从法律大国向法治强国转变,重大任务是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他就加快推进法治中国的实现路径指出,法治运行机制改革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核心,司法机制体制改革作为工作难点和重点,关键是去地方化、去行政化、推进人权的司法保障。
2014年12月7日,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前海两周年之际,“深圳法治论坛”第三期——“建设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的理论与实践”专题会议正式举行。本次专题会议,汇聚了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前海管理局等部门的领导专家以及内地、港澳知名院校、专业机构的资深专家学者,围绕前海的法治建设和创新的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热烈的交流。与会专家呼吁:应加强地方立法,倡议将深圳前海建成“法治特区”。全国人大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指出,经济特区的立法有其特殊性,应允许进行制度上的突破与创新,使之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试验田,为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律提供依据;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认为,前海管理局实行的“人员统一管理、职权依法行使、监督形成合力”的模式构建和运作将对我国法治反腐的推进和法治城市建设起到重要的探索性、示范性作用,同时,深圳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值得总结推广,并且要善用社会组织的力量来为政府出谋划策;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现任中央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在发言中强调,深圳历来是受理涉外涉港案件的重地,涉外审判应实行精品策略,为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会上,来自法院、仲裁、法律服务公司及香港高校代表针对前海法治建设作了踊跃发言,为前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进一步总结经验、找准主攻方向和着力点、指明了未来的发展路径。
2016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吴汉东做客第十五期“深圳法治论坛”,结合实务案例和实践中的问题,与现场400多名观众,就“企业知识产权:战略选择与资本运营”的话题,分享了一场知识产权盛宴。吴汉东教授表示,深圳速度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标杆,中国速度是全球经济发展的样板。但是,现在质量是中国知识产权从中低端走上高端的生命线,我们必须更加要重视质量的问题。长时间以来,中国制造是“便宜货”的代名词,甚至造假卖假买假的情况泛滥。必须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实现三个转变:即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的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的转变。针对中国企业与产业对知识产权的经营管理缺乏重视,吴汉东教授认为知识产权要转化成为正资产,是创新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混搭,必须要实行走出去、走上去、走进去的战略。
同时,我会积极利用新媒体,采取“微信会”的形式,在现场论坛的基础上,以建立微信群的形式,邀请听众加入,通过技术手段对演讲嘉宾的演讲进行录音,同时将录音同步传输发送到微信群,供微信群友分享,通过语音、文字群聊实现“足不出户,思想在线”,弥补了地域、场地和人数的限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扩大论坛的影响,线上人数最多时达到1500人,听众涉及全国十余省。
(三)举办创新普法活动-“民断是非”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提高广大市民的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打造“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我会联合深圳图书馆、深圳仲裁委、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民断是非”大型思辩性公益普法活动。该活动开创了由普通市民评审为主、法律专家点评为辅的全新普法宣传模式,让广大市民在法治宣传中从以往的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每月定期举办一期,现已成功举办18期。
每期活动都紧紧围绕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大量热点问题,邀请立法、执法、司法、仲裁员、律师、企事业法务等法律工作者,从法律的角度进行抗辩式争论,邀请法学专家进行点评,发动普通市民群众积极互动并进行评审,较好地将专业性和群众性结合起来,既指导法律实务工作者从社会效果角度评判某个案(事)件,避免机械理解法条,又启发法学工作者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理论问题,深刻剖析社会矛盾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如2015年7月第十二期活动以“二手房买卖中守约买方能否要求‘强制过户’”为主题,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对于二手房买卖中守约买方能否要求“强制过户”的问题,原告与被告围绕该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展开精彩的辩论,进行理性探讨,通过此次活动,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得到一定梳理,适用法律也需对症下药,强制过户须以权属判决为前提,控制违约风险,要签好合同价,对普通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极高的参考借鉴意义。
“民断是非”普法活动已在社会上形成强烈的反响,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达到了让广大市民做“关于法律的思考”和“依据法律思考”,在思考中学习法律,在法律中学会思考,成为我会普法宣传工作的一大品牌。
(四)率先开创互联网+法学会模式为提升我会影响力和会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展契机,积极打造互联网+法学会的模式,于2014年4月正式向腾讯公司申请注册“深圳市法学会”公众微信账号,率先在全省开创了法学会工作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模式。
该账号通过图文并茂、视频播报、语音广播等形式,将法学会重要事件、重要活动的情况及时推送扩散,并持续推送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家访谈、学术争辩、近期活动等信息,为我会会员、注册律师、法学院师生、公检法司、企事业单位法务部工作人员及广大市民提供最新的法律资讯以及学术交流平台。运行近两年多以来,在没有经过任何推广的情况下,订阅人数已经超过2800人,关注用户基本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和直辖市,累计推送各类文章和学会动态3500余篇,推送的文章分享阅读人数最高的一篇达到2500多人。特别是关于“中国法治论坛”的专题报道,获得了广大订阅者以及多家媒体的转载、引用,进一步扩大了我会的影响力。
(五)举办“十大法治事件”评选为深度挖掘具有典型时代意义的法治事件,集中展现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特色亮点,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市民对我市法治建设的关注和参与,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自2013年开始,我会与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广电集团共同策划举办“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每年年底正式启动评选活动,历经宣传发动、推荐提名、初步评选、公布候选、网络投票、最终评定等环节,并组建由法学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等19人组成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发生年度内深圳的重大的、有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以及在政法系统内具有重大意义的改革创新举措进行评选,最终结果的评定结合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意见,按网络投票40%、评委会意见60%的比重最终评选出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超级牛扒经营问题牛肉领天价罚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等入选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前海多举措推进“一流法治”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落户深圳等当选了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律师协会设立立法调研基地、深圳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方式等入选2015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三年来,参与评选的每一件法治事件都是深圳法治进程中的重要缩影,都是砥砺前行的法治力量。通过“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广大市民对我市的法治建设工作有了深入了解,调动了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有助于各项法治举措的进一步施行。
(六)助力“中国法治论坛”落户深圳2016年3月28日至29日,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法学会联合主办的主题为“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的中国法治论坛在深圳成功举办,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王文斌,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少春,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等出席论坛。来自全国的法学家、企业家和政务部门、法律机构的专家多元互动。近30位嘉宾围绕“企业创新发展的法治保障”这一主题,分五个单元作了主题报告。该论坛原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与中国法学家论坛、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并列为中国法学会着力打造的三大论坛。从2016年起,“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正式更名为“中国法治论坛”,未来论坛基地将常设在深圳。
二、稳步推进法学会日常工作
(一)法学研究工作编辑《深圳法学》杂志,广东省内刊,季刊,主要汇集发表法学会会员研究成果。截至目前,已连续办刊88期。组织开展法学研究的征文活动,配合中国法学会和省法学会的部署组织相关主题征文活动。同时,结合深圳实际,组织策划主题征文活动。如,我会与《民主与法制》社联合举办了“鹏城法治”杯《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优秀论文征集活动,共征集全国各地稿件150余篇,邀请了国内、市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论文认真组织评选。筹备学科研究会开展法学研究,如成立了“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研究会”,在前海开展法学研究、法学交流和法治实践活动;还计划筹建“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互联网法学研究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法治调研工作根据实践需要,组织开展各类型的法治研讨会,如去年开展的“平安深圳指数研讨会”、“深港法律查明机制研讨会”等;负责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工作,如2014年开展了“切实保障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机制”的市级重点课题调研;2015年组织开展了“借鉴香港经验,打造前海法治示范区问题研究——以构建前海商事纠纷解决中心为视角”的 市级重点调研课题。
(三)会员发展与服务目前,我会共有个人会员1023人、单位会员64个。依托入会会员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好会员的联络沟通、组织传达和服务保障工作。
三、积极推进区级法学会工作发展
(一)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区法学会成立工作根据中国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的工作要求,市法学会从2015年7月开始,高标准谋划和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部署要求,协调解决了区法学会机构编制、工作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为区法学会的成立提供了坚实保障。截至2015年11月20日,我市六个行政区已全部建立区级法学会,各区法学会统一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工作人员一到两名,各区法学会的工作经费纳入区委政法委财政预算,每年划拨经费30-50万元,办公场所依托区委政法委协调解决。至此,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问题顺利解决,初步形成了“市区联动、上下协作”的法学会工作体系。
(二)区法学会紧贴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活动1、宝安区法学会宝安区法学会组织召开“强法治、保稳定,勇当全面依法治国先行区”专题研讨会;建立微信工作群,加强会员之间沟通交流与互动。
2、罗湖区法学会罗湖区法学会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开展“党代表(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建立“法学会社区工作室”由街道签约律师在工作室定时定点办公,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服务。
3、龙岗区法学会龙岗区法学会结合当前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组织法学会会员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专题研究;编印《法治龙岗》内部刊物;举办预防处置劳动人事争议法治讲座;组织法学会会员为基层法律工作者开展专题讲座。
4、盐田区法学会?盐田区法学会联合深圳大学法学院,着手开展为期近6个月的“法治视野下的盐田港物流困境现状与解决路径”专项调研;参与全区普法宣传,举办 “盐田港运行业司机法治大讲堂”。
5、福田区法学会、南山区法学会与区委政法委的工作相捆绑,同步推进。
四、工作经验与体会
(一)依靠党委领导,保持正确方向根据中政委《关于转发<中国法学会关于加强市县法学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政委[2015]23号)的要求,“应加强党委及党委政法委对法学会的领导,并帮助解决法学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深圳市、区法学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市区党委及党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从硬件到软件、从人力到财力,政法委的支持和帮助是法学会开展好工作的坚实基础。
同时,法学会工作中有较大一部分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法学会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必须仅仅依靠党委、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才不致于迷失方向,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
(二)发挥平台作用,善于借力引智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本身就是一个具有先天优势的平台。受自身资源、人员配置等客观因素的制约,法学会仅仅依靠自身埋头苦干,很难将法学会的工作做大做强,因此,我们通过搭建平台,借力引智,与相关政府单位、民间机构、律师事务所等致力于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进行合作,将法治研究、法治宣传等法学会工作以具体的活动项目呈现出来,以市法学会作为牵头机构,进行总体统筹协调,依靠第三方组织机构的人力物力进行具体运作,既保证了各项活动高规格、高水准,又能使法学会的各项工作能够更加协调推进。
(三)整合各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相对于政法部门、政府部门和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法学会的一大优势就是地位相对超脱,又能抓总协调,能够在具体的工作中通过整合相关的资源,将各种社会资源的优势予以汇聚,以期达到最好的工作效果。例如,政法部门、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都有各自的研究团队,一些研究课题具有前瞻性和较高的学术水平,但同时也带有不可避免的部门观点与部门局限。在开展学术研究特别是召开学术研讨会等活动中,我们既注重发挥好各个部门的自身优势,也注意适时引导,争取多方资源汇聚,实现高水平的整合。
(四)加强宣传造势,培养学会感召力法学会开展工作与扩大法学会影响力,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但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仅靠埋头苦干而不对外宣传,很难扩大和提升法学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因此,在开展日常工作和举办品牌活动的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会注重对法学会自身的宣传,使法学会的名号深入人心,进一步扩大法学会的实际影响力,进而更有力于以后各项工作的开展。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