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法学会
(2016年6月3日)
汕头市法学会于1984年成立,至今长达30年历时五届。2014年10月换届,选举产生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150人,廖文松同志当选为会长。廖文松同志是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政法老领导,现为省检察院咨询委员,德高望重。学会聘请了7名市领导担任荣誉会长,聘请了学会历届会长和省、市法学界专家教授、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领导担任顾问。在学会换届同时,我们理顺了管理体制,由原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政法委直接管理。年度经费从5万增加到30万。截止2015年8月,按照省法学会工作部署,全市6区1县相继成立法学会,实现区县法学会全覆盖。目前,全市法学会从原团体会员单位57个发展为243个,个人会员发展为1791名。
换届一年多来,我会在上级法学会的指导下,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立足本地、研究本地、服务本地,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坚持虚功实做,以务实、全新姿态主动作为,实现工作大转变,开创了法学工作新局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和各界的好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换届以来,廖文松会长十分注重发挥学会的职能作用,反复强调学会要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提出了6字工作要求:即传播、引领、服务。要从汕头实际出发,始终坚持正确方向,凡事量力而行更要尽力而行,干一件成一件,做到务实、严谨、有为。
(一)坚持学会正确政治方向。我们先后通过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举行各种专题座谈会,组织理事会领导成员、法学法律工作者,集中学习研讨四中全会决定、五中全会公报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传达学习中国、省法学会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研究贯彻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深化认识,深刻领会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明确上级的新要求、新任务,增强做好学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学会工作方向和任务。
(二)围绕中心认真谋划学会工作。一年多来,我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大平台”、 “三大抓手”、“四个中心”、“两条底线”等中心任务,注重从法治层面着力研究提出解决我市改革发展、社会稳定的对策和法治保障,认真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三)发挥独特优势主动服务大局。国务院批准汕头设置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之后,我们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试验区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要求,及时组织了50多名法学界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以如何营造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法治环境为主题,举办了大家谈活动,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献策献计。为配合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今年4月15日,我会联合汕头市国家安全局、龙湖区委区政府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会员单位的法律志愿者参加,帮助解答法律问题,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并在现场举办大型图片展览。
(四)通过举办论坛,为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为服务市委依法治市工作,我们立足汕头法治实践,以问题为导向,以实用法学为根基,开辟法学研究交流平台。去年,我会与市社科协联合举办“法治汕头”论坛, 共90多人参加,征集论文59篇。参加论坛的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地方立法、司法改革、社会治理、依法治市、平安建设等焦点、热点,发表很多可供领导法治决策参考的真知灼见。已有6篇论文被《汕头日报》“理论与实践”专版采用。我会同时编发了《法治汕头论坛论文选编》一书,提供各会员单位学习、交流。
二、着力抓好应用法学研究,服务法治实践
我们认为地市法学会处在法治前沿,结合法学人才和所处地位的实际,应当重点抓好实用法学研究,才能更好服务指导法治实践,使成果转化应用更富有实效。一年多来,我们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组建学术团队。为提升本地学术研究水平,创新法学理论,我会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开展法学研究的主干力量,学术委员共42名,来自本市立法、司法、执法机关、高等院校和法学法律工作者,其中学历为法学博士6名、硕士16名,其余均为学士学位,成为一支精英团队。
(二)注重课题研究。学术委员会每年度都制定研究计划。2015年,我会发动学术委员申报研究课题,从中选择了11个课题进行立项。并组织结项评审、公布课题成果。今年,又由学术委员会议定四个研究课题,重点加强对应用法学的研究,改变过去重理论轻应用的研究方向,力求在应用研究方面有所突破,实现学术成果实用价值转化,使法学研究真正服务法治实践。
(三)加强法治调研。一年多来,我会先后组织部分法学会领导、学术委员到汕头大学法学院、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民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龙湖区、澄海区等单位开展法治调研,分别对社会组织管理立法、加大交通管理执法力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预防职务犯罪等提出重点课题研究的意见,并选择一批优秀论文在学会《法治汕头》刊物上发表。
三、抓创新发展,打造“五大”品牌
廖文松会长在主持学会工作中,注重倡导我们要创新工作理念,努力实现法学工作的创新发展。他既出思路、提要求、想办法,而且亲力亲为。一年多来,我们致力创新,打造具有汕头特色的“五大”品牌。
(一)创办《法治汕头》刊物,打造法治宣传品牌。为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我会创办了主流刊物《法治汕头》,开辟学会法治宣传新阵地,为会员法学研究、学术交流提供平台。《法治汕头》坚持贴近社会、贴近前沿、贴近民生办刊宗旨,为汕头法治建设鼓与呼,办成融法律性、启迪性、指导性为一体的精品读物。《法治汕头》创刊号于2015年12月出版了。目前,已办了二期,共印发6200本,受到了广大会员、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其中,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法治汕头》专辑还得到省安全厅的肯定和推介,要求加印份数。此外,我们对《汕头法学》会刊进行改版,重点提升办刊的质量和水平。把原每年办3-4期,改为年度会刊。改版后效果良好。我们还于2014年10月,率先在中国长安网汕头频道开设市法学会网页,设置了工作动态、信息交流、专题研究等9个栏目,及时向会员、群众提供法学资讯、发布信息,加强学习交流,服务会员、宣传群众,把其办成学会的重要窗口。一年多来,我们先后有4条信息被中国法学会专网采用、有7条信息被省法学会专网采用。
(二)创立发送《法治建议》专报,打造法治智库品牌。为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决策的参谋助手,我会创立《法治建议》专报。通过收集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法治建设意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法治建议。去年,我们发出了第一期,围绕推进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的建设提出了8条法治建议。其中,建议制订《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条例》、《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保护促进法》,设置华侨试验区司法机关、成立法律服务和仲裁机构,制定适应华人华侨文化交流与合作的文化产业政策,实施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和综合执法相对集中的体制机制,建立华侨试验区与保税区、高新区协作联动机制等。
(三)创建法治示范点,打造法治驱动品牌。去年,我市在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创建法治示范点活动,创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民生法治、建设法治政府窗口、法治警示教育、法官文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法治文化、创建法治文化品牌等首批八个示范点。我市法学会创建法治示范点的做法,得到中国法学会的推介。最近,我会还编辑了《创建法治示范点专辑》,在全市各会员单位推广示范点的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四)组建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打造法治服务品牌。为发挥法学会人才优势,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加强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目前,我会公益法律服务志愿团已有63志愿者报名参加。志愿团成立后,将不定期深入基层村(居)、企业、学校、综治信访场所或上路无偿为群众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重点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关系民生热点问题提供法律援助。
(五)组建法治小演说家报告团,打造法治教育品牌。去年5月,市法学会与市平安办、特区青年报社联合举办“小记者走进法治前沿.为平安汕头呐喊”系列活动,先后组织了300名小记者走进检察院、法院、公安交警支队、金叶岛社区、汕头超声企业,通过小记者的亲身体验和实地采访活动,以小手牵大手,推动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收到较好的社会反响和教育效果。今年,“七五”普法重点对象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为培养新一代的法律人才作出贡献。我会决定组建法治小演说家报告团,将组织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巡回报告,通过讲身边的法治故事和对法治感知,生动活泼地开展法治宣传,寓教育于活动之中,打造我市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品牌。报告团成员由中小学生组成,通过举行全市选拔赛产生,约20名左右,授予“法治小演说家”称号,并组成团队,经常性开展活动。
四、抓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一)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学会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规范学会工作,提高学会管理、办事水平。我会制定了《汕头市法学会秘书处工作制度》、《汕头市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汕头市法学会论文评选办法》、《汕头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规则》等四项制度。我市还提倡智慧办会,建立了《会员工作提案制度》,调动会员积极性和创新性,鼓励会员发表建设性意见,真正把学会办成“会员之家”。
(二)创建新机制,促进工作常态化。我会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法学会调研工作机制,不定期组织法学会领导,如副会长、常务理事、学术委员等参加专项调研,增强理事会成员、学术委员的责任感,发挥两个积极性,去年共组织了6场专题调研, 35人次参加活动;二是建立法学研究课题申报机制,发动会员根据自己的专业、结合法治实践,申报研究课题,并由法学会给予适当的经费资助。三是建立市、区(县)两级法学会工作指导、协作机制。市法学会定期到区(县)法学会调研指导工作,区(县)法学会定期向市法学会报告工作,并选择重点工作进行协作,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工作发展。如市法学会与龙湖区法学会拟共同设立公益法律服务室,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濠江区法学会拟设立社区化解矛盾研究会,市法学会选派法学专家学者具体指导,推动区级设立研究会的工作。今年,我会还将创建两项工作新机制,以适应新常态下法学工作的需要。一是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机制,把会员的学术成果、调研报告转化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二是建立与相关协会的协作机制,拟与市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警官协会、律师协会、市社科协等组织建立协作关系,定期交流工作、互通情况,达成协作项目,共同促进法学研究。
(三)创建平台载体,提高服务能力。我们建立了会员QQ群、联络员QQ群、通讯员QQ群,设置了三个电子邮箱,由专人负责管理,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畅通联系沟通渠道,服务会员群众。今年内要抓好“三个载体”建设。(1)把联合龙湖区法学会在龙湖区综治信访中心设立的公益法律服务室,作为全市公益法律服务平台。(2)与汕头大学法学院协作创建法治实践基地,为高校法律专业学生提供参加社会法治实践服务。(3)建立汕头法治人才智库,把培养发现的法学法律优秀人才入库,建立档案信息资料,跟踪管理,为法治建设需要储备人才。
五、工作体会
换届以来,我会发动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作为,创新发展,为汕头振兴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法治汕头建设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开创了从来未有的工作局面,这些成绩的取得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总的工作体会是:始终坚持“一靠二跟三主动”的做法。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才能取得重视支持。我会坚持年度工作和重要事项、重大活动,主动向市委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学会理事会议和重大活动,都争取市委领导参加,如市政协主席、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泽生同志多次亲临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主动为学会解决问题,十分重视支持学会工作。副市长、公安局长邱伟同志亲临法治宣传活动现场。我们还注意经常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发送资料刊物,让市委了解法学会工作,争取重视支持。这次区县建立法学会工作,也是主动争取两级党委重视才得以圆满完成。实践使我们深深体会到,法学会工作不能偏离党的领导,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
二是紧跟发展形势,才能产生正能量。我们认为,及时学习领会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部署,领会上级法学会、党委的指示要求,把握形势,明确法学会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才能以新的理念引领学会工作 .如会长廖文松同志在紧跟形势方面是我们的表率。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他要求我们做到:在创新方面,法学研究要创新活动平台、创新法治理念、创新法学理论;在协调方面,既要重视理论研究,也要注重应用法学研究,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在绿色方面,法学工作要讲政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开放方面,我们既要研究国内法,也要研究国际法,借鉴先进国家、地区的法治经验;在共享方面,我们要注重抓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更好地贴近社会、贴近前沿、贴近民生,服务党委政府的法治决策、服务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国家长治久安。这些观点被发表在中国法学会网上。
三是积极主动发挥作用,才能有为有位。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正确定位,主动作为,将法学会的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结合实际科学谋划,工作才富有成效。过去市法学会在人们心目中缺少印象,不了解法学会职能作用,开展工作碰到诸多困难,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在大为不同,改变了等待观望的被动局面,工作有声有色,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人们对法学会有了新的认同和评价。
六、意见建议
我市各区(县)法学会虽然全部完成组建,但从目前检查的情况看:机构人员编制、专项经费仍普遍得不到落实,只停留从政法委机关内部临时调配人力,工作难以开展。学会经费还未能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只能从政法委的专项经费中开支或争取申报解决专项活动经费。建议省法学会争取省委重视,统一明确区县法学会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的规定,以解决制约当前区县法学会发展的瓶颈,推动区县法学会建设。
我们决心通过粤东片区交流会,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的先进经验,提升工作水平,更好发挥法学会在地方法治建设的作用。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