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学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深圳市法学会在深圳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深圳的法治实践出发,以法治的思维、创新的举措开展法学会的各项工作。截至11月20日,我市六个行政区已全部建立区级法学会。主要做法是:
一、高标准谋划和推进区级法学会建设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领导挂帅推进
推进区法学会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区法学会筹建之初,个别区、个别领导一定程度上存在“无意义、无必要、无依据”的“三无思想”,阻碍了区法学会的建设进程。对此,我们特别强调,建设区法学会,不仅仅是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更是符合法治建设实际、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和依托。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李华楠同志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督促落实。同时明确各区委政法委书记为区法学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区委政法委书记向区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将区法学会建设工作列入区“一把手”工程。在各区主要领导的重视、支持下,区法学会建设顺利推进。
(二)坚持依法设立,统一建设标准
区法学会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区法学会的设立首先要“合法”。我们坚持先拿到“准生证”,再挂牌成立的原则。加强与市编办的沟通,争取其理解和支持。市编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区级法学会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各区法学会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各区法学会统一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配备工作人员两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至此,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问题顺利解决。
(三)紧贴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活动
宝安区法学会组织召开“强法治、保稳定,勇当全面依法治国先行区”专题研讨会,罗湖区法学会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开展“党代表(律师)送法进社区”活动,盐田区、龙岗区策划开展法律研讨活动,福田区、南山区策划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指导和统筹,市、区法学会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法学会工作的纵深发展。
二、全力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法学会品牌活动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深圳法治建设的实践需要,在法学研究、法治宣传等方面全力打造重点品牌活动。
(一)设立中国法学会“深圳论坛”
为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究和解决法治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去年,由中国法学会、深圳市委市政府共同举办了“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研讨会”,对法治城市建设中的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等重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取得丰富成果。为深化论坛成果,丰富法治研究的城市样本,由深圳市委市政府提议,中国法学会设立常设的“深圳论坛”,每年定期召开。提议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初步同意,第二期“深圳论坛”正在紧张筹备中。
(二)共建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
为配合“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我会与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法律出版社、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协同共建的“中国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研究中心”于今年9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致力于促进实务部门与研究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中国内地法律查明机构与域外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推动建立适用于全国的法律查明机制,服务开放型经济体制。
(三)打造本土高端学术论坛“深圳法治论坛”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法治氛围,我会联合我市其它机构策划开展“深圳法治论坛”。论坛每月一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传道、授业、解惑,张文显、王利明等知名学者均曾做客论坛。目前,“深圳法治论坛”已成功举办11期。
(四)举办创新普法活动“民断是非”
为创新宣传普法形式,打造“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从以往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参与,我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断是非”思辩性公益普法活动,每月定期举办一期,现已成功举办14期。
(五)打造互联网+法学会模式
为提升我会影响力和会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展契机,打造互联网+法学会的模式,注册“深圳市法学会”公众微信号,通过图文并茂、视频播报、语音广播等形式,推送法学理论前沿问题、专家访谈、学术争辩、近期活动等信息,为会员提供最新资讯,搭建交流平台。运行一年多以来,关注人数超过3000人,文章阅读人数最高的达到2500多人。
(六)举办“十大法治事件”评选
为增强法治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市民对我市法治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自2013年开始,我会与市委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共同策划举办“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对发生在年度内的重大、有正面影响力的法治事件进行评选。目前已连续开展两届评选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