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和清远市法学会于在清远国际会展中心联合召开了“地方法立法研讨会”。
会议是围绕2015年立法建议项目和“十三五”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的研讨会。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主持,清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肖文,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郑远平等领导以及各县(市、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清远市法学会部分常务理事和市法学会专职人员,市人大法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此次研讨会还特邀暨南大学法学院李伯侨教授等法学教授的参与。
肖文表示立法要坚持3大基本原则“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即坚守与上位法不抵触的底线,同时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要上通天线下接地气,结合实际接清远的“地气”,确保法律规范具有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他同时要求,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加强有关立法的专业知识学习,更新立法理念,创新立法工作,为“接得住”地方立法权做好准备,努力实现立法理念转变。
对于清远的立法工作,李伯侨表示,清远的地方立法应该有主有次,宁缺毋滥。清远立法项目较多,哪些应该作为主要的,哪些应该作为次要的,要作出甄别筛选,重质不重量。他还认为立法应该要宁缺毋滥,有些立法在某一些特定情况下,匆匆忙忙制定出来,特别从立法技术上来说,在立法语言、前后顺序上都需要有一定的考量。因此,匆匆忙忙地立法,以后修改、废除都会对政府公信力有影响。此外,李伯侨还提出立法也需要与实际工作相符合,科学规范的制定以便于操作。
会议研讨阶段,与会人员积极发言,从各个方面为清远的立法工作提出可行性建议。据了解,截至本次会议,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已经收到了56条。其中,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有42条,环境保护方面10条,历史文化保护方面4条。
(供稿:清远市法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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