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清职责使命 充分发挥县级法学会作用
——汕尾市法学会召开县级法学会秘书长会议
7月13日上午,市法学会召开县级法学会秘书长会议,学习贯彻省、市法学会有关会议精神,听取各县(市、区)法学会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探讨县级法学会的自身建设及发展。市法学会秘书长、陆丰市、海丰县、市城区、陆河县法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和市法学会办公室、研究部、会员部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法学会秘书长郑俊明在会上传达了中央政法委、中国法学会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的专门文件精神、省法学会第八届二次理事会议主要精神,以及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对法学会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学习了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充分彰显法学会在服务“法治广东”建设中的功能》的文章,通报了市法学会今年以来推动县级法学会建立、成立汕尾中立法律服务社、弘扬公益法治基金会和开展法学研究、法治宣传、会员发展等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会议听取和了解各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相关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目前,各县(市、区)法学会均按照“四有一调整”的标准已全部成立起来,机构设置均为副科级,编制各为3个。
会议强调,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实践,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是省、市两级法学会2015年的重要工作,县级法学会成立后,如何发挥作用、开展工作,对于增强法学会的影响力、凝聚力,扩展法学会工作的覆盖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要求,县级法学会的建立关键还是要实实在在地开展活动,要创造条件,团结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理论联系实际,积极主动开展法学研究、法学实践、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真正发挥法学会的职能作用,为平安汕尾建设、法治汕尾建设贡献力量。
(供稿:汕尾市法学会)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