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上旬,阳江市法学会、市人大法工委、市依法治市办等单位如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做好立法筹备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法学会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张继洲同志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市法学会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设想。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市法学会顾问李军仁同志传达了全国人大今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的有关精神,介绍了阳江市筹备立法的有关情况。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启彪也就立法筹备问题发了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梁丽丹,市人大常委梁超明、何明发等同志参加了研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庞华同志就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的贯彻落实作了讲话。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明确了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工作关系到地方法治和经济建设,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筹备组织机构,充实编制人员,加强内引外联,建立人才储备,组织好人员培训,确保立法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为我市地方立法奠定坚实基础。
庞华强调,要认真贯彻阳江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宏广的有关指示,抓紧做好配套衔接工作,结合实际提前启动立法研究,从机构设置、制度设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积极进行立法筹备,确保下一步工作能够有序展开,保证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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