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彦,1978年生,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组长,学术带头人;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广州市绿色经济与环境能源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厦门大学国际税法与比较税制研究中心和华东政法大学国际税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数家CSSCI期刊匿审专家,获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陈红彦教授一直以来都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命题展开学术研究。她敏锐地提出建立中国碳税法治的设想,是“五大”发展理念的积极推动者和践行者,成为我国最早从法学角度研究低碳法律制度的学者之一,在该研究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她出版个人学术专著2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其他各类课题十余项;在法学类的权威期刊《法学研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环球法律评论》以及其他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多篇论文被转载。
陈红彦教授非常注重理论联系实践。她通过中央级内参《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就我国低碳法治的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建言献策。她多次参与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向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中宣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大、广东省委办公厅等机构提交专家建议数篇,所提出的学术观点受到中宣部、国家发改委等中央部委领导同志批示;多项研究成果被采纳。
陈红彦教授能立足法学教育的基本规律,务实而又创新地开展法学教育。她积极参与“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编著工作,其参与较译的《OECD税收协定范本及注释》,是指导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处理重复征税与反避税工作的重要参考用书。她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目标,筹建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对外开放法治研究中心,通过政策咨询与评价、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等多种形式,为推动国家自贸区战略和广东自贸区建设提供专业建议。她自觉承担起社会主义法学工作者的普法职责,多次开展解释法律、宣传法律的公共服务活动,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