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儒亮,现任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法治广东研究中心主任,应急管理教研部书记、主任,校(院)博士工作站合作导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曾任法学教研部书记、主任。 循证医学博士,法律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国家一级律师。兼任广东省法学会应急管理法治研究会会长,广东省第四届省应急管理专家委员会综合管理专业组组长、省委宣传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三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2024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第三组专家组组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鉴定分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前任主任委员、广东省预防医学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任省委宣传部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家宣讲团成员,“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主讲专家等。 研究方向 宪法、行政法、医事法学、应急管理法治。 学术成果 在各类专业等刊物上发文三百多篇,承担国家、广东和校院各类课题十余项,出版专著《打开天窗说“亮”话》、《脑死亡与器官移植——关联、争议与立法》、编著《广东法治建设(2017、2018、2019年)年度报告》《医法通》《医事法学在广东》《医事法学进展在广东》《医事法学亮点在广东》《医事法学提升在广东》《风险有效防范和事件妥善应对在广东》等书,担任《广东法治史》执行主编;在中国权威医学报刊《中国医学论坛报》开设“医事法学”专栏。 个人荣誉 曾获全国“优秀社会科学普及专家”、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广东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特优教学奖、青年特优教学奖、优秀科研工作者奖、广东省医学会“先进个人”、广东省法学会“先进个人”、广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优秀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等。曾被评为广东省立法工作骨干人才、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建校七十周年(1950—2020)“七十年,七个人”:杏坛有神采·90年代学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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