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瑄,1962年生,暨南大学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暨南大学知识产权与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知识产权产权战略研究》任首席专家。徐瑄十几年如一日孜孜不倦研究“作为实践智慧的对价理论”——尝试创建—种中国特色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方法。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发表论文多篇,完成了系统阐述知识产权原理和方法的专著《知识产权的对价理论》,成果获得第四届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论文三等奖、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首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两个一等奖,兼职广州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内司工委委员),受聘广东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广州中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等,兼职律师,获第二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学术贡献:在知识产权理论、法哲学及马克思主义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就。1、创建了“知识产权‘对价理论’”,出版《知识产权的对价理论》一部。揭示了知识产权的对价机制和立法原理。揭示了知识活动各种主体和行为之间的交互变量关系是一种交互对价关系.为研究专利法、版权法、商标法、竞争法、国际知识产权法等提供了分析工具,为中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了制定知识产权政策的理论根据和方法论。2、“创造性将‘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整体’从法经济哲学角度进行新诠释”,《财产权及其交互性_马克思和科斯发现了什么》被称为“从法经济(哲学)的视角,认为马克思贡献了一个以创造性产权辨证机制为动力源,以永恒创新为目的的创新国家原理、方法和实践”。 3、创造性提出了一种均衡对价的法治思维。被法学界称为提出一种“均衡对价的法治思维”。《人民法院报》《徐瑄和她均衡对价的法治思维》贡献了一个均衡对价的分析方法和法律制度的认知模式。创造性提出“均衡对价图”作为一种法律分析方法和制度认知模式。对理解法律和法治国家的运行体系,对国家治理能力的提高具有方法论意义。
实践贡献:运用知识产权对价理论联系广州实际,作为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建议》被市政府接受并列入省部会商2015工作安排重点项目。市政府依托暨南大学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省市,北京大学共建。市政府决定投资5000万元建一栋集知识产权高端教育、高端研究、高端培训、社会服务一体,专利、商标、版权、科技成果实验设备集成的“知识产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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