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与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签订了《心理咨询服务合作协议书》,在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疑难案件、推动律师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过程中引进心理咨询服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公益法律服务的需求。
服务社运行一年多来,在日常接待群众法律咨询的过程中发现,法律虽然可以理清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却无法疏导部分当事人的心理郁结,特别是在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事)件当中,值班工作人员不仅要进行法律解答,更需要通过细心倾听、心理安抚、耐心疏导等方式,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引导当事人合理合法解决问题。为提高中立法律服务的质效、体现服务专业性,东莞市法学会、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于今年3月份赴黑龙江省大庆市学习考察后,充分借鉴大庆市法学会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引进心理咨询服务的有益经验,通过征询市卫生局了解东莞市心理咨询师基本情况,经过多轮商讨研究,最终确定服务社与专业水平高、行业经验丰富的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达成合作协议。东莞市法学会会长邓志广等法学会机关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合作细节,通过电话沟通、实地拜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洽谈协商,最终促成服务社和市第七人民医院双方达成合作协议。
为确保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性,服务社和市第七人民医院还制定了《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及保密例外》、《心理咨询师守则》、《心理咨询需求评估问卷》、《风险评估表》、《心理援助个案登记表》、《工作人员服务登记表》等一系列文件。东莞市第七人民医院心理咨询人员凭借其专业知识,利用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平台,对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个案当事人,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工作,在解决咨询群众“法结”的同时,努力解决咨询群众的“心结”,从而提高调解实效,化解矛盾,帮助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树立良好公众形象,加强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为心理咨询服务创造专业舒适的工作环境,安排专人与心理咨询师进行对接,协助做好心理咨询服务相关资料记录,并提前提供个案当事人相关资料并告知心理咨询师此次服务目标,同时提前协助个案当事人完成《心理咨询需求评估问卷》。
接下来,东莞中立法律服务社将针对确有需要的案(事)件当事人,以《心理咨询服务合作协议书》为指引,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努力促进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进而有效防控心理问题引发社会风险。
(东莞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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