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13日,广东省中立法律服务社骨干人员培训班举办。会议宣读了《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22年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单》和《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22年公益法律服务典型事例》,其中,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以下简称“清远中立社”)获评“先进单位”,社员王丽娟获评“优秀个人”,案件《一审败诉后成功调解 二十年村邻纠纷握手言和》获评“典型事例”。
记者了解到,作为清远市法学会发起成立的专门从事非营利、公益性法律服务的社会组织,清远中立社自2017年8月运行以来,聘请了一批具有精湛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学专家及法律工作者,秉承“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宗旨,免费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益法律服务,并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严把“准入”门槛,优化法律服务质量
成立之初,为确保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提升建设水平和服务绩效,清远中立社先后制定了《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章程》《调解工作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保证依法依规办事。同时,严把社员“准入”门槛,选出16家条件好、管理规范、志愿服务社会公益的律师事务所成为理事单位,并从中优选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热心公益、公信度较高且执业经历达3年以上的129名律师担任值班社员;聘请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等资深法律工作者,共同组建专家人才库,采取“律师+专家”的模式开展服务。
2019年12月,清远中立社联合佛冈县人民法院、“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共同成立“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培训基地”,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相关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活动,不断提高社员专业素质和调解业务水平,为推动基层矛盾化解提质增效。
清远中立社社员李娟说:“我刚加入中立社不久,在这里不仅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有需要的人,还可以积累办案经验,提升做群众调解工作的能力水平,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主动融入多元解纷格局,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值班社员赖晓静、华敏蕾在向当事人了解事情始末后来到村委会,向村小组了解情况,并共同商议解决办法。原来,梅女士和另一位村民阿新(化名)对这1.42亩水田的权属存在争议,双方因此产生矛盾已经20余年,经多次协调无果,村里决定暂不发放补偿款。
“起初,我们联合村委会和村小组干部分别与两家人进行调解,希望他们能各退一步。但无奈双方分歧太大,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梅女士坚持要起诉。”赖晓静说。
然而,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起诉,这让梅女士备受打击,找到了清远中立社。经值班社员认真分析裁定书后,梅女士提起了上诉。
在梅女士提起上诉的同时,值班社员也抓住时机,为调解作出最后努力。一方面联系当地征地办、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共同分析案情,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另一方面,再次联合村委会、村小组干部与阿新沟通,充分分析利弊。最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促成了双方和解。梅女士和阿新在签订调解协议书的当天也分别领到了各自的征地补偿款。自此,两家人多年的恩怨在这一刻终于化干戈为玉帛。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是清远中立社发挥“专业第三方”在调解中的独特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生动实践。
清远市法学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清远中立社作为服务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第三方力量,一直将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20年以来,清远中立社分别在清城区人民法院、广东清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远光电缆实业有限公司设立“清远市中立社法律服务社调解工作室”,遴选30多名社员担任调解员,采取常驻、随驻相结合的形式,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成效。
清城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清远中立社调解工作室的设立是第三方参与法院调解的新举措,进一步拓宽了矛盾纠纷解决通道,也有利于解决民事纠纷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室运行以来,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将部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审前环节,有效促进审判质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院日益明显的案多人少矛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
据统计,自2018年运行至2023年11月底,清远中立社共派出法律服务人员约9000人次,接待咨询群众近万人次,处理(调解)案件6523件,群众普遍对清远中立社的工作表示满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宗,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这是今年以来,清远中立社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交出的答卷。
2015年,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了政策依据。为推动清远市该项工作的开展,助力提升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法治化水平,2018年,经市委政法委、市直政法各部门及市法学会等单位多次研究讨论,决定成立清远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法学会,由办公室根据转交的案件情况及需求,从清远中立社专家人才库中挑选合适律师直接面向信访当事人开展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或是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进行评析,提出法律意见和办理建议。
“清远中立社是法学会发起组织、发挥第三方力量的重要平台,在引导和组织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且所有加入的律师都是经过严格审核把关,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由他们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较为稳妥有效。”清远市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
实践证明,清远中立社律师社员作为第三方力量,通过其自身专业知识以及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对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见和建议更容易被信访群众认可和接受。同时,还帮助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在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公检法部门依法办案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下一步,清远中立社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实践中那些已经被证明行之有效、能够精准对接服务需求、能够有效激发法律咨询服务内生动力、能够切实解决独特问题、能够提供可持续解决方案的经验做法,进行归纳总结提升,并广泛借助传媒信息平台,不断扩大中立法律服务社在公益法律服务品牌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