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创立。这是一个由广东省法学会创办的,以“中立、客观、公益、专业”为宗旨的公益性社会法律服务组织,已在广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县(区)、镇(街)逐步铺开。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8年历程,是一段以“公益中立、合作共赢、打造品牌”为理念的创新发展之路。8年来,全省各级中立法律服务社(站)紧紧依托省内法学法律界的人才和智力优势,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保障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建设平安广东、法治广东作出了积极贡献。
关键词:公益中立
“因地制宜,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更具针对性的公益法律服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方利益诉求逐渐多元化,社会治理的难度和压力加大,影响社会平安稳定的因素不断显现。尤其是一些本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矛盾纠纷,被一些民众作为信访事项,反复要求党委、政府解决。
广东省法学会原会长梁伟发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事实上,重访、越级访的难案,尤其是涉法涉诉案件,大多数产生于政府部门与公民之间。如果沿用以往仅由各级政府部门出面化解的方法,群众往往产生较多不信任甚至对立情绪。”他认为,法学会的群团性质更能体现第三方的中立性。因此,法学会系统牵头成立的公益性质的法律服务机构更能够体现出“中立性”与“独立性”,更方便与群众进行平等的沟通交流,更容易取得群众的理解信任,从而助力化解社会矛盾。
基于此,2014年11月,在广东省委政法委的关怀指导下,在广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等单位的支持帮助下,经省民政厅批准,广东省法学会牵头成立了全国首家法学会系统的中立法律服务社,并于次年1月正式对外服务。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服务社自成立起即以打造全国法学会法治实践范本为目标,制定《章程》《运作方案》及《考核办法》等10余个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保证依法依规办事。同时,优选值班力量,以“资深律师+‘四老’专家”模式,保证法律服务专业水准,高起点建设广东法治服务新平台。“‘四老’是指退休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高校法律专业教师,他们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把握较为精准。而律师作为法律专业工作者,不仅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助推法律的正确实施。二者配合,能起到良好的互补作用,让许多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有着多年接访经验的李建军就是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四老”专家之一。他退休前曾任广东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刑侦涉访专员及大要案侦查处侦查员,退休后毫不犹豫地参与到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中。8年来,李建军参与化解或指导律师成功化解的案件数不胜数。李建军告诉记者,很多案件能够解决有赖于服务社的“中立性”和“公益性”。“首先,中立法律服务社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观点更容易被来访者接受。再者,能到中立法律服务社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专家,都是有情怀的,是切切实实想为群众办实事的,他们能够设身处地为来访者着想,这使得许多案件能够顺利化解。”
据统计,2015年1月-2022年12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共免费解答法律咨询5977件、6392人次。群众普遍对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的工作表示满意和感谢。值得一提的是,自2016年起,广东省法学会开始推动各地市成立相应的中立法律服务社,如今全省21个地市均已成立市级中立法律服务社,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佛山、江门等地市还将服务触角延伸至县(区)、镇(街)、村(社区)等。
中立法律服务社(站、点)在广东省遍地开花,因地制宜,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更具针对性的公益法律服务,让更多群众能够享受到“家门口”的优质法律服务,不仅成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成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必要补充。
关键词:合作共赢
“主动走出去,与多家单位合作,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特色法律服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作为服务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的第三方力量,中立法律服务社如何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发挥积极作用?
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该服务社利用自身庞大的法律人才资源,主动走出去,与多家单位合作,为他们提供具有针对性的特色法律服务,受到一致好评。
2018年6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与广东省信访局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为期5年的合作关系。合作开展以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选派来自8家理事单位的51名律师到广东省人民来访接待厅处理法律咨询案件,依法参与信访化解工作。截至2022年12月,驻厅律师接访案件数共4700宗,接待群众4958人次。与此同时,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选派律师及“四老”专家社员进驻“复查复核律师工作室”,深度参与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重点信访事项开展法律研判,及时提出化解对策,作出具有专业性、公正性的《法律意见书》。截至目前,共收入案件405件,其中针对较为复杂的信访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19份。
2019年5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与广州互联网法院签订《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协议书》。服务社遴选社员担任调解员,经过广州互联网法院培训后,在线接收由法院诉前委派、诉中委托的调解案件,引导当事人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意识,选择非诉方式解决争议,促使纠纷以便捷、经济的方式化解。截至2022年12月,共有68名社员参与调解案件1951宗,涵盖网络著作权权属,网络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纠纷以及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多种案件类型。
2020年3月,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与广东省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合作设立广州中立校园安全调解委员会,积极介入校园安全纠纷调解,推动落实校园安全防控工作与校园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走访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线上线下校园风险防范培训,开展心理服务线上公益培训,关注贫困学生家庭,开展送温暖活动等。广东省医调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法律专家为医疗纠纷、校园纠纷的调解提供了咨询、定责等方面的专业支持,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还会安排“疑难案件处理中心”的专家参与“把脉问诊”,提供专业处理意见,有效推动纠纷化解。
“疑难案件处理中心”是由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于2021年4月成立,专门承担社员申请、相关单位交办疑难案件等的处理工作。“一旦收到疑难案件,我们会根据案件的情况组织相应的专家进行座谈研究,并形成法律分析报告,为案件提供专业的参考意见。”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中心共有专家56名,多数为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系等院校的专家教授,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实务部门的退休人员,以及多家律所的合伙人、资深律师等,研究范围涵盖刑法、刑事诉讼法、法医学、公司法、房地产法、行政法、劳动法等多个法律专业领域。截至2022年12月,“疑难案件处理中心”开展疑难信访案件等专题研讨会11场次,受邀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公益法律咨询活动10余场,并现场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受到有关单位及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在采访中,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有关负责人还透露,服务社将与广东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共同设立广东中立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受理与金融纠纷有关的案件。同时,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参与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
关键词:打造品牌
“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进一步扩大服务社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擦亮服务社的品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为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2021年6月以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创新普法形式,全力打造“民法典宣讲乡村行”品牌活动,精心挑选107名律师社员联合高校法学专家等普法志愿者分阶段深入全省2000多个行政村,通过以案说法、现场咨询答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讲活动,反响良好。
参加活动的干部群众纷纷表示,“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让法律专家走进基层,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讲授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对民法典有了全新的认识,提升了法律意识。
除此之外,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每年还会开展全省典型事例评选活动,精心选好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并召开总结交流会,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和释法说理工作。
“自2015年以来,已评选出101件典型案例。”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有关负责人说,活动的开展一方面能更好地提升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办案质量,引导服务社社员和政法退休老干部通过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方式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品牌意识;另一方面是向群众宣传优质的法治文化产品,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声音,进一步扩大服务社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擦亮服务社的品牌。
据悉,下一步,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将建立志愿服务专家库,壮大人才队伍,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提炼总结优秀经验,加强培训力度,提升社员综合能力;加强与各相关单位、社会团体的联系,开展更广泛的合作;与各地市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组织编撰工作指引,引导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民主与法制时报)
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协办:南方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