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由广东省法学会、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主办,清远市法学会、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承办的2018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典型事例媒体介绍会清远片会,在清远国际酒店召开。包括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发扬中立客观公益专业精神,促成行政复议案件和解》在内的21项经典事例,入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18年度公益法律服务经典事例名单"。
2018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典型事例媒体介绍会清远片会
会议现场合影
据悉,此次入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2018年度公益法律服务经典事例名单"的经典事例,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共享单车平台停摆后的劳资纠纷案、退休老教师维权案"等社会热点问题,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的法律志愿工作者致力于维护法律权威、社会公平正义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全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共办理法律咨询服务2.6万宗,比2017年提升了一倍,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上,清远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市法学会会长肖文总结了粤西北地区2018年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情况和2019工作设想;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执行理事长欧永良宣读了获奖通报,并为典型事例经办人颁发了证书;多位典型事例经办人介绍了各自经典事例,并与媒体记者互动交流。
清远市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陈焕雄在致辞中强调,清远的发展离不开法治化保障,全市法学会系统要紧紧抓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机遇和时代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法学研究水平、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切实做好立法后评估工作,大力促进法治清远建设。
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要求中立法律服务社,凝聚共识推进工作实现新发展,提高水平推进工作实现新突破,通过完善机制推进中立法律服务实现新跨越。
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姜滨,省法学会副秘书长、省中立法律服务社副理事长薛晓光,清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等领导,以及韶关、阳江、湛江、茂名、云浮和清远市县两级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出席会议。
(清远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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