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日,由清远市法学会、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与佛冈县人民法院、"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共同成立的"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培训基地"举行挂牌仪式,并举办首次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副理事长薛晓光,清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佛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光及清远市委委员、佛冈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榕概等代表出席活动并讲话。
培训基地挂牌仪式现场图
此次培训基地挂牌及开展首次调解员业务培训班,目的是培养优秀的调解员,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保障群众利益,促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建设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助力。
培训基地挂牌仪式代表合影留念
挂牌仪式上,佛冈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伟光表示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是一家以弘扬法治、公正惠民、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为宗旨的公益性机构,佛冈法院"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室"与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培训基地的融合,是建设平安清远、法治清远的一次重要的创新探索。
清远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为民表示,近年来,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不合法、非理性维权时有发生,地方党委和政府都面临着引导合法维权、妥善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的工作难题,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副理事长薛晓光指出,中立法律服务与诉前调解工作的深度融合,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要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学好各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知识以及各种规范性文件;三是要正确把握调解的一般规律和诉前调解的特殊规律,深刻理解诉前调解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特点,实现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诉调、交调、访调的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基层社会治理专业化、法治化的良好氛围,逐步达到法治效果、社会效果和舆论效果的有机统一。
首次调解员业务培训现场图
佛冈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榕概以"如何做好调解工作"为主题给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并为首批参训同志颁发"调解员聘书".蓝榕概同志强调调解工作是一项化解群众矛盾、维系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符合我国民情国情的"东方经验".他结合自身调解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向学员们分享"五法"、"四讲"调解工作方法,并赠送了《蓝榕概法官调解工作手册》。学员们认真聆听了蓝榕概的调解实务经验,都表示蓝榕概的调解工作方式十分接地气、贴近群众、效果很好,通过此次培训自己做好群众矛盾调解的知识能力得到增长。
为首批参训同志颁发"调解员聘书"
出席此次活动的代表还有清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法学会副会长章江铭,清远市律师协会会长、法学会副会长、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邝庆刚,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理事长、法学会理事、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华杰,以及清远市公安局、清远市法学会、清远市中立法律服务社、佛冈县委政法委等单位代表和多名优秀律师。
(清远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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